🚨 你是否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指控交通肇事罪,却对法律辩护束手无策?在司法实践中,责任认定模糊、因果关系混淆等问题常让当事人陷入被动。深圳刑事律师杨馥瑜结合多年实战经验,总结出突破此类案件的核心策略,本文将深度解析关键辩护要点!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辩护突破口
推翻《事故认定书》的行政惯性
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常被直接作为定罪依据,但杨馥瑜指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例如,车辆违停是否必然导致事故?需综合道路宽度、妨碍通行程度等客观条件分析。
行动策略:申请重新鉴定事故现场,结合物理学报告量化责任占比。
拆分“过错行为”的法律性质
行政违规行为(如未戴头盔)未必构成犯罪实行行为。杨馥瑜强调:需区分“形式违规”与“实质危害性”。例如,事后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无因果关联时,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 二、因果关系认定的三大黄金法则
杨馥瑜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需满足“直接、必然、排他”:
直接性:违停车辆若未被证明直接阻碍通行,则不成立因果关系。
必然性:被害人无证驾驶、主动撞击等介入因素需独立分析责任。
排他性:排除第三方过错(如道路设计缺陷)的举证可削弱指控。
💡 案例启示:张某违停案中,法院未考量刘某超速驾驶的主动过错,最终通过辩护将主要责任降为次要。
🛡️ 三、疑罪从无原则的实战应用
证据不足时坚决主张无罪
若控方仅凭《事故认定书》定罪,律师应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要求“证据不足不起诉”。
破除“留有余地判决”陷阱
法院为避免错案追究,常以“疑罪从轻”折中判决。杨馥瑜呼吁:罪与非罪的疑点必须坚持无罪辩护,而非妥协量刑。
📝 四、委托律师的四大操作指南
阶段化介入:
侦查阶段:督促撤销案件(《刑诉法》第130条);
审判阶段:提交无罪心证报告,突破“有罪推定”思维。
技术工具辅助:
场景
工具应用
责任比例量化
交通事故模拟软件
证据链完整性
时间轴可视化工具
激活司法纠错机制:
联合专家证人出庭,质疑鉴定结论的科学性。例如,邀请交通工程学专家解析道路合规性。
🌟 结语:让正义回归技术理性
交通肇事罪辩护的本质是对抗行政证据的刑事化滥用。杨馥瑜的实战策略表明:通过科学归责、激活疑罪从无原则,方能打破“人命大于天”的情感绑架。正如她所言:“律师的使命是守护法律理性,而非迎合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