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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黄主播如何争取从犯认定?苏耀律师解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三大辩护策略

🔍 引言:涉黄案件激增,主播面临“主犯”风险

近年来,网络直播涉黄案件频发,许多主播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指控为“主犯”,面临十年以上重刑。​​但实践中,平台运营者才是核心犯罪主体​​,主播常因缺乏法律认知被连带重判。如何证明主播仅承担从犯角色?河南见素律师事务所苏耀律师结合亲办改判案例,拆解关键辩护策略👇


⚖️ 一、司法实践争议焦点:主播为何易被认定为主犯?

  1. ​“直接牟利”陷阱​

    涉黄主播如何争取从犯认定?苏耀律师解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三大辩护策略

    检察官常以“主播直接收取打赏”为由认定主犯身份。但苏耀律师指出:​​平台抽成70%以上​​、制定规则并控制资金流,才是实际主导者。主播仅是执行者,符合《刑法》第27条从犯定义。

  2. ​“主观明知”的举证困境​

    若主播不知情平台涉黄(如被诱导签约),可主张无共同犯罪故意。例如苏耀律师办理的山西Y某案中,通过​​聊天记录+培训材料​​证明主播仅接受“才艺表演”指导,成功争取不起诉。


🛡️ 二、有效辩护三大策略:从犯认定的核心路径

🔑 策略1:​​瓦解“主犯”证据链​

  • ​分层对比平台与主播责任​

    责任类型

    平台角色

    主播角色

    犯罪发起

    搭建服务器、制定规则

    按指令直播

    资金控制

    抽成70%-90%

    仅获小额分成

    犯罪持续性

    长期运营多主播

    短期参与

    ▶️ 通过此对比,苏耀律师在郑州Z某案中推动法院认定主播为从犯,刑期从7年改判1年10个月。

  • ​突破口​​:调取平台后台数据,证明主播无内容审核权、无用户管理权限。

💡 策略2:​​重构“情节轻微”证据​

  • ​量化涉案程度​​:统计直播时长/次数,证明占比低(如月均3场);

  • ​退赃减责​​: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如打赏金额),争取酌定从轻;

  • ​行为切割​​:区分“涉黄内容”与正常才艺表演时段。

🌐 策略3:​​二审改判的关键:新证据+程序瑕疵​

“一审已判主犯,二审如何翻盘?”

苏耀律师团队通过亲办8起二审案件总结:

  • ​程序违法​​:一审未排除非法证据(如逼供口供);

  • ​新事实​​:提交平台内部文件,证明主播受胁迫直播;

  • ​类案同判​​:援引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62号“分层处理”原则。


📝 三、操作指南:主播及家属必做的3步准备

  1. ​黄金37天​​:拘留后立即申请不批捕,搜集平台合同、聊天记录;

  2. ​关键举证​​:

    • 平台抽成比例证明(银行流水);

    • 培训材料(证明不知情涉黄);

  3. ​止损动作​​:

    • 下架所有直播回放;

    • 退赃并取得书面谅解。


💎 独家观点:涉黄案件辩护的“黄金窗口期”

苏耀律师指出:​​2023年后法院更倾向“分责处理”​​,对主播群体逐步轻刑化。但成功前提是精准锁定“从犯四要素”:

① 无决策权、② 被动参与、③ 微额获利、④ 无犯罪前科。

“法律不罚‘无知者’,只罚‘主导者’。”—— 见素律所改判率87.5%的底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