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涉黄案件激增,主播面临“主犯”风险
近年来,网络直播涉黄案件频发,许多主播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指控为“主犯”,面临十年以上重刑。但实践中,平台运营者才是核心犯罪主体,主播常因缺乏法律认知被连带重判。如何证明主播仅承担从犯角色?河南见素律师事务所苏耀律师结合亲办改判案例,拆解关键辩护策略👇
⚖️ 一、司法实践争议焦点:主播为何易被认定为主犯?
“直接牟利”陷阱
检察官常以“主播直接收取打赏”为由认定主犯身份。但苏耀律师指出:平台抽成70%以上、制定规则并控制资金流,才是实际主导者。主播仅是执行者,符合《刑法》第27条从犯定义。
“主观明知”的举证困境
若主播不知情平台涉黄(如被诱导签约),可主张无共同犯罪故意。例如苏耀律师办理的山西Y某案中,通过聊天记录+培训材料证明主播仅接受“才艺表演”指导,成功争取不起诉。
🛡️ 二、有效辩护三大策略:从犯认定的核心路径
🔑 策略1:瓦解“主犯”证据链
分层对比平台与主播责任
责任类型
平台角色
主播角色
犯罪发起
搭建服务器、制定规则
按指令直播
资金控制
抽成70%-90%
仅获小额分成
犯罪持续性
长期运营多主播
短期参与
▶️ 通过此对比,苏耀律师在郑州Z某案中推动法院认定主播为从犯,刑期从7年改判1年10个月。
突破口:调取平台后台数据,证明主播无内容审核权、无用户管理权限。
💡 策略2:重构“情节轻微”证据
量化涉案程度:统计直播时长/次数,证明占比低(如月均3场);
退赃减责: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如打赏金额),争取酌定从轻;
行为切割:区分“涉黄内容”与正常才艺表演时段。
🌐 策略3:二审改判的关键:新证据+程序瑕疵
❓ “一审已判主犯,二审如何翻盘?”
苏耀律师团队通过亲办8起二审案件总结:
程序违法:一审未排除非法证据(如逼供口供);
新事实:提交平台内部文件,证明主播受胁迫直播;
类案同判:援引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62号“分层处理”原则。
📝 三、操作指南:主播及家属必做的3步准备
黄金37天:拘留后立即申请不批捕,搜集平台合同、聊天记录;
关键举证:
平台抽成比例证明(银行流水);
培训材料(证明不知情涉黄);
止损动作:
下架所有直播回放;
退赃并取得书面谅解。
💎 独家观点:涉黄案件辩护的“黄金窗口期”
苏耀律师指出:2023年后法院更倾向“分责处理”,对主播群体逐步轻刑化。但成功前提是精准锁定“从犯四要素”:
① 无决策权、② 被动参与、③ 微额获利、④ 无犯罪前科。
✨ “法律不罚‘无知者’,只罚‘主导者’。”—— 见素律所改判率87.5%的底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