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痛点引入
法庭上被打耳光,律师本能还手竟被拘留3日!2024年福建晋江这起事件,让“正当防卫”的边界争议再度引爆全网。当监控视频清晰记录施暴者先动手,警方却将律师的格挡动作定性为“殴打”,而施暴者仅罚款500元——法律究竟在保护谁?🤔
⚖️ 事件核心争议与法律困局
事实反转与处罚落差
监控显示:被告家属吴某从旁听席冲入审判区,先竖中指后扇耳光,邓律师侧身躲闪并反手格挡,全程仅3秒。
警方认定:吴某行为是“中指在脸部比划”(侮辱性动作),罚款500元;邓律师“主动殴打他人”,拘留3日+罚款500元。
厦门律协两度发函:指出邓律师动作属应激反应,符合公安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中“制止违法侵害不罚”条款。
正当防卫认定的三大矛盾
认定方
观点
法律依据
警方
“还手即互殴”
《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
律协/法学界
“防卫本能应豁免”
最高法正当防卫司法解释
公众质疑
“法律纵容施暴者?”
监控视频与处罚文书冲突
程序争议:法庭秩序谁来管?
管辖权冲突:晋江法院认为,休庭期间冲突属“治安事件”,公安有权管辖;邓律师方主张,法庭物理区域内司法秩序优先,应由法院处罚。
深层隐患:若法庭内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将系统性受损💥。
🛡️ 维权路径与行业行动
行政诉讼推动标准革新
2025年5月,邓律师诉晋江市公安局案开庭,焦点直指两大问题:
防卫行为认定是否需考虑“本能反应”?
监控证据与警方文书矛盾时如何采信?
▶️ 最新动态:全国律协已将此案列为“执业权益典型”,拟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明确防卫认定细则。
律师行业自救指南
遭遇法庭冲突时,务必分步操作:
立即举手示意法官:“对方扰乱法庭秩序,请求法警介入!”(引用《民事诉讼法》第113条)
克制肢体反击,优先录音录像取证;
24小时内向律协提交书面维权申请,启动行业支援。
🌟 未来展望:从个案到制度破冰
202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拟新增:“对即时不法侵害的适度反击,不视为违反治安管理”。若通过,将终结“和稀泥式执法”!公民需牢记:
法律不要求绝对的“打不还手”,但防卫必须符合:
✅ 即时性(侵害正在进行)
✅ 必要性(手段未明显过当)
✅ 目的正当性(制止而非报复)。
💡独家视角:当警方将“扇耳光”改写为“脸部比划”,暴露的不是文字游戏,而是执法者对暴力本质的认知偏差。法律要守护的不是“绝对平静”,而是“反抗不公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