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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纪委不让见律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律师会见全攻略

引言:当“纪委办案”成为律师会见的拦路虎 😤

“律师,我父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单位说涉及纪委联合调查,死活不让会见!”——这是许多家属的绝望呐喊。在职务犯罪或衍生案件中,​​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程序交叉​​,常成为律师会见的“灰色地带”。但法律从未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本文以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为焦点,拆解破解之道。


一、法律红线:哪些情况可合法限制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仅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两类案件,侦查机关可限制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如千万级贪腐)原属限制范围,但 ​​2018年刑诉法修改后已取消​​。

刑事案件纪委不让见律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律师会见全攻略

📌 ​​关键结论​​:

​纪委办案≠自动限制会见​​!除非案件本身属于上述两类罪名,否则办案单位以“配合监委调查”为由拒绝安排会见,均属违法。


二、监察程序下的会见困局:症结在哪?

1. ​​程序衔接漏洞​

  • 监委调查阶段:

    《监察法》未规定留置期间律师介入权,导致嫌疑人 ​​“辩护真空期”​​。

  • 移送公安立案后:

    公安机关常以 ​​“需纪委同意”​​ 推诿,实质架空《刑诉法》第三十九条。

2. ​​执法认知偏差​

某民警曾放言:“我们今年5个监视居住案,4个律师等了半年没见到!”——暴露部分办案人员 ​​将“配合纪委”凌驾于法律之上​​。


三、破局实操:四步撕开“会见封锁线” 🔑

▶️ 第一步:​​书面申请+三证施压​

  • 立即向办案单位法制科提交《安排会见申请书》,附律师执业证、所函、委托书(​​缺一不可​​);

  • ​重点声明​​:“本案不涉及国安、恐暴犯罪,拒绝会见涉嫌程序违法”。

▶️ 第二步:​​穿透式沟通:分头击破​

沟通对象

核心话术

​公安机关​

“请出示监委不同意会见的书面文件!”

​监察机关​

“仅沟通非职务犯罪部分,不涉密!”

注:若监委坚持陪同会见,可先接受(避免对抗),再通过内容划界争取空间。

▶️ 第三步:​​检察监督——最强武器​

  • ​24小时内行动​​:向同级检察院控申部门提交《阻碍律师会见权申诉书》;

  • ​法律后盾​​: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违法限制会见,检察院​​必须提出纠正意见​​。

    ✅ ​​经典案例​​:江苏靖江诈骗案中,律师通过检察监督,​​4天内实现会见​​。

▶️ 第四步:​​多维度施压​

若前三步未果,连环启动:

  • ​向政法委​​提交《协调会见紧急函》;

  • ​向律师协会​​申请维权(全国律协建立异地协作机制);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监视居住地点、期限。


四、深度预判:律师会见的未来博弈

​个人观点​​:随着 ​​“保障律师权”写入检察院考核指标​​(如文明接待室一票否决制),检察监督力度将持续加码。但破解困局的核心,在于律师能否:

  1. ​精准切割“职务/非职务”犯罪​​,避免触碰监委敏感区;

  2. ​活用“控诉+协商”双轨策略​​:既要敢控告,也要善换位沟通。

📢 ​​振聋发聩的质问​​:若连律师都无法见到当事人,法治防线谁来坚守?


五、终极忠告:这些权利绝不能让步!

根据 ​​最高检2020年数据​​,全国查实侵犯律师会见权案件​​超600件​​,​​700余件获纠正​​。记住:

⚠️ ​​你可以接受​​:

  • 监察人员陪同会见;

  • 暂不讨论职务犯罪细节。

⛔ ​​绝不能妥协​​:

  • ​限制会见时长​​(法律未规定上限);

  • ​监听谈话内容​​(《刑诉法》第三十九条明文禁止);

  • ​模糊拒见理由​​(必须书面说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