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认罪认罚=必然有罪?丁律师打破僵局!
“律师,我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还有机会无罪吗?”这是许多当事人绝望的疑问。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的无罪率不足0.8‰,但丁一元律师用多个成功案例证明:认罪认罚≠放弃辩护!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压力,丁律师通过精准策略逆转局面,让“戴罪之身”重获清白。
🔍 一、为什么认罪认罚后仍可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认罪认罚是从宽处理情节,而非定罪依据。即使被告人签署具结书,法院仍需独立审查证据链完整性。丁律师在53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中抓住这一核心,推翻全案认罪结论。
实务突破口
证据不足:后端诈骗团伙未到案,无法证明因果关系;
罪名错定:如将卖群牟利行为重复评价为诈骗+侵犯信息罪;
程序瑕疵:鉴定结论错误(如DNA染色体编号错误)。
⚡️ 二、无罪辩护三大实战策略(附丁律师经典案例)
策略1:切割因果关系——破除“帮信即诈骗”逻辑
案例:53人诈骗案中,丁律师证明当事人仅贩卖微信群,不知后端诈骗用途。法院采纳观点:“无共同犯罪故意,不构成诈骗罪”。
操作步骤:
① 收集交易记录、通讯证据,证明业务独立性;
② 质证后端团伙未抓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③ 论证单一行为不重复评价(如侵犯信息罪≠诈骗罪)。
策略2:瓦解证据链——科技+细节双维击破
经典交锋:死刑二审中,丁律师质询DNA鉴定人:“VWA基因座分布染色体序号?”对方答错第11号,暴露专业漏洞,推翻关键物证。
质证清单:
✅ 物证来源合法性(如凶器未做指纹鉴定)
✅ 鉴定方法合规性(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 证人证言矛盾点(如当庭翻供“认罪为早出狱”)
策略3:重构行为性质——民事违约vs刑事犯罪
艺术品证券化案:
丁律师将“炒卖版画”定性为合同纠纷,非诈骗。核心论点:
标的物真实(有授权版画)
定价权属市场行为(佣金30%行业常态)
个别代理违规≠主犯故意。
结果:检察院撤回起诉,不起诉决定生效!
📝 三、认罪认罚案件辩护操作指南
阶段 | 关键动作 | 风险规避 |
---|---|---|
审查起诉期 | 1. 阅卷抓证据漏洞 | 避免盲目接受“量刑换罪名”交易 |
庭审前 | 1. 提交类案检索报告(指导案例) | 防范被告人当庭翻供导致程序反复 |
法庭辩论 | 1. 聚焦构成要件缺失 | 避免情绪化对抗,用证据说话 |
💡 丁律师心得:认罪认罚具结书不是“卖身契”!在越秀区艺术品案中,当事人原律师建议认罪,但丁律师坚持证据重构,终获无罪。刑事辩护是“用细节推动正义”的艺术。
🌟 四、终极建议:量刑协商与罪名辩护分离
策略性认罪:对轻罪认罪换取信任(如侵犯信息罪),集中火力攻重罪(诈骗罪);
阶梯式目标:
优先追求罪名减少(如两罪改一罪)
次步争取量刑降档(如十年改六年)
终极目标无罪判决(如撤回起诉)
切记:即使认罪认罚,律师仍可独立辩护!最高法明确:“不认罪即从严”是误区。
法律不是流水线,每一个案件都是待解的谜题。 丁律师的辩护哲学,是将“认罪认罚”视为战术起点而非终点——在妥协的框架里寻找突破,在统一的供述中捕捉裂痕。正如他在《跨越山丘》中所写:“刑辩律师的使命,是让有罪者罚当其罪,让无辜者免于蒙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