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刘志国:执行异议之诉实战案例解析与法律策略』
💥 引言:当胜诉判决沦为“一纸空文”
“官司打赢了,钱却拿不回来”——这是许多当事人面临的执行困局。刑事律师刘志国凭借独创的执行异议实战策略,在数百起终本案件中撕开突破口,尤其擅长通过追加未出资股东、排除房产执行等法律技术,让“沉睡的判决”重获生命力。
🔍 一、刘志国是谁?刑事辩护与执行攻坚的双面专家
刘志国,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执业前曾任特变电工法务,深耕企业风险防控。转型律师后,他聚焦两大领域:
刑事辩护:重大毒品犯罪、渎职罪辩护;
执行攻坚:专攻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累计处理案件超百起。
个人观点:刑事律师跨界执行领域具有天然优势——刑事证据思维与财产线索侦查能力结合,往往能发现民事律师忽略的关键破局点。
⚖️ 二、执行异议之诉:四大实战案例拆解
案例1:追加未出资股东,破局“空壳公司”
痛点:被执行人公司无财产,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
策略:
1️⃣ 援引《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主张股东加速出资到期;
2️⃣ 通过工商档案、银行流水锁定股东抽逃资金证据。
结果:成功追加3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追回欠款1200万元。
案例2:案外人房产排除执行的“三把钥匙”
争议焦点:被执行人亲属名下房产是否可执行?
破局路径:
💡 钥匙1:证明房产购买资金来源于被执行人(流水追踪);
💡 钥匙2:举证案外人仅为代持人(微信记录、代持协议);
💡 钥匙3:同居亲属名下房产属家庭共同财产。
📝 三、如何复制成功?当事人必备操作指南
步骤1:终本案件复活关键动作
阶段 | 操作要点 | 法律依据 |
---|---|---|
终本后 | 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股东资金流向 | 《民诉法》第64条 |
立案前 | 收集股东财产混同证据(公私账合一) | 《公司法》第20条 |
执行中 | 提起析产诉讼分割共有财产 | 《查封规定》第14条 |
步骤2:执行异议之诉的黄金举证清单
✅ 股东责任:公司章程、出资承诺书、抽逃资金的银行流水;
✅ 房产归属:购房款支付凭证、装修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
✅ 恶意转移:债务人离婚协议/赠与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
独家洞察:执行异议成功的核心不在“法律条文背诵”,而在于用刑事侦查思维重构证据链——例如通过债务人子女留学缴费记录,反向追踪隐匿资产。
🌟 四、为什么执行异议需要“刑事律师思维”?
刘志国的策略颠覆了传统执行代理:
以刑促民:对拒执行为固定证据,推动追究拒不执行判决罪(刑法第313条);
跨域联动:协调公安、税务、银行多部门数据碰撞,定位隐性财产;
技术赋能:运用企业信息检索平台(如企查查股权穿透图)可视化资产转移路径。
数据印证:其代理的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率达37%,远超行业平均15%。
💎 结语:从“纸上权益”到“真金白银”的跃迁
执行不再是司法的终点站。刘志国的实践印证:执行异议之诉是权利兑现的杠杆支点——当传统路径失效时,通过股东责任击穿、资产权属重构、拒执罪反向施压的组合拳,能让正义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