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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谁(恋爱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中国法学 2023-08-09 08:08:29 法律知识 2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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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后,同居期间财产分配、生活开销分担及资金往来的问题

首先,同居期间双方如共同购房,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双方分手后,可以就共有房屋按约定分割房屋所有权。

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对方主张对购房出资的,能充分举证自己的出资情况的,如书写了特定用途的转账凭证、双方书面约定等,则可以主张折价补偿款。如对房屋装修进行了出资或购买了家电,可以主张由对方补偿,但也应当提供装修合同、送货单、支付费用凭证等证据,证明系对特定房屋的装修或购买家电进行了出资。

其次,就双方同居期间的生活开销,无特殊约定的,主张由对方返还或补偿,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同居期间,双方难免产生资金往来,不能证明资金往来性质的,如转账无具体用途或约定,应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同居期间与婚姻存续期间有所不同,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收益、花销等并不必然具备分割或要求对方补偿的条件。需分割的财产应当以确实为法律意义上的“共有”为基础,该共有情况,双方应当通过充分的举证来加以证明。

同居时买房,分手时归谁(恋爱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第1张图片

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应当明确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有哪些。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当与个人财产区别开来,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属于当事人共同所有。

其次,对同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如果能协商一致的话,可以按照约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再次,法院通常按照一般共有来分割同居共同财产,双方需要对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举证,能够证明出资比例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无法证明出资比例的,视为等额共有,通常是一人一半。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4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同居期女方独自买房,分手后男方竟要求平分!法院怎么判

谁的就是谁的,同居期间女方独自掏钱买房属于女方私有房产。分手后男方竟要求平分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恋爱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这就意味着,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首先会看二人之间有没有赠与协议或者相关约定,如果有明确、真实的协议书,则法院会以此为判决依据。例如,在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亦或是一方没有当地的购房资格,但是全额出资让对方成为名义上的户主,只要可以拿出代为购房的协议和相应的银行流水记录,依然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如果该房屋是男方写下赠与协议给女方的,那么女方可以此为证据要求确权。

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以谁的名义登记过户,房屋就归谁所有,法院会看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字来判断所有人;如果是不需要登记过户的财物,例如一些动产,则谁购买、使用、保管,一般就属于谁;若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则首先主张以协商的形式来解决矛盾,协商不成的,以出资份额作为分割标准;若是双方都无法证明财产的归属,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1、如果情侣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是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怎么办?

未登记方若是出资份额不多,则可以通过提供出资购房证明的办法来要求分割房产,由登记方补偿自己的权利份额;若是未登记方出资占据绝大部分,则可以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2、假如情侣之间没有关于房子的协议,而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了,如何处理?

通常这种情况下有三种可能:一是双方各自出资,共同支付首付和贷款;二是一方单独支付首付,贷款共同承担;三是双方或者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子女共同还贷。

首先,按照《物权法》规定,可知房屋应认定为情侣双方按照各自出资额所占比例对共同购买房屋按份共有。其次,一般由双方协商房屋归谁,对没得到房子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份额得到房子的一方要进行补偿,补偿额要按照房屋现在的市场价格而不是购买时价格进行认定。协商不成,只能将房屋出卖后的价款按照各自出资情况分配。另外父母帮忙买房子要注意啦,应该签署一份协议证明自己的出资额和出资性质,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而无法追回这笔出资钱款。

男女同居关系10多年。其中男方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女方名字,分离了该谁所有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男女同居关系十多年,其中男方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分离了,这所房子该归所有的这个问题,首先,我可以明白无误的告诉你,房子归女方。

自从上个世纪1994年颁布新的婚姻法实施以后,就废黜了老的习惯法和铭文法相并重的婚姻原则,把事实婚姻视为男女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男女在同居期间,由于双方不尊重法律,法律也不会保护双方的利益。依法可以看成,在同居期间只有个人财产,没有共同财产。双方分手对于财产分割,只能自行协商处理,就算告上了法院,也不能成立。

男方在同居期间内买了一套房子,按说是属于男方的,写的是女方的名字,可以说男方是把房产的归属权转移给了女方,房产的确权就属于女方了。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男方无偿赠送给女方的房产,在这一点上,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法律保护,房产绝对是属于女方的。除非有赠送约定,那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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