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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拆除农村旧房子)

中国法学 2022-12-30 10:12:03 拆迁知识 51 0

对于拆除农村旧房子?

这个问题各地可能各有不同做法,对外界什么情况不了解。

说说我们这情况与众友交流,也欢迎您说说您哪边是什么做法。

一,我们这边农户拆旧房,如不是低保护,贫困户,残疾人等一般没有补偿。

凡纳入低保,困难户,残疾人(户)的有不同数额的财政补贴。

二,这些年,新疆发展步入快车道,有又内地不少城少对口援疆,农村这块基础建设发展,变化很大。

另外,新疆是少数民族,地处边疆中央特别帮扶,如今整个新疆面貌大大改变提升,路通,水通,邮通,宽带通。

三,2020年新疆被早前列入的几个贫困县,各地贫困户与全国一样同步摘了贫困县,贫困户帽子。

如今新疆社会和谐进步,各民族象石榴籽一样团结友善,和睦。

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稳健,向好。

“新疆是个好地方”,名符其实。

新疆大,伊犁美(俗称:新疆江南)在国内外有良好的口碑。

欢迎国内外朋友来新疆,到伊犁,这儿有不一样的风情让您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

2017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拆除农村旧房子)-第1张图片

应急补助发放标准?

应急稳岗补贴的企业认定标准:(硬性条件)

1、(环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社保):参加失业 b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2019年末之前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

3、(裁员率):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在职人员解除劳动 h合同、被辞退均属于裁员。辞职算自动离职。

应急稳岗补贴的企业认定标准:(数据要求,四选一)

(1)企业亏损---企业在2017年——2019年出现1年以上(含1年)亏损,如3年均为亏损,2016年必须为盈利,以净利润指标为盈亏依据。

(2)利润下降---企业在2018年、2019年实现盈利,但2019年较2018年利润下降30%以上(含30%),以净利润指标为准。

(3)政 f府认定---经市政 f府认定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4)四大行业---经市政 f府认定的在抗击疫 q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受疫 q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 b保险缴费人数(含申报当月之前补缴),

人均6个月郑州市失业 b保险金标准(1520元/人/月)计算,即人均9120元。

违建拆迁有没有补偿?

遇到此种情况时不要慌,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来思考征收方的此种行为有何目的?并且是否合法?(目的当然是要以正当的理由来强拆你家房屋,并且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也就是“零补偿”。而建筑违章,但建筑材料是违章建筑人的,既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所以,作为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维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篇幅原因,今日对于违建拆除补偿的相关事宜本文就不进行详细讲述了。)

其次,无论是否合法都应及时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以求找到维权突破口,来有效的阻止房屋被强拆的可能。(主要是通过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来合法撤销掉征收方下发的相关文件,如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与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等,以此来阻止征收方强拆的脚步。)

凯诺律师团队就曾办理过诸多类似的案件,我们今天就拿其中一个比较常见的例子来给大家分析:

案情简介

四川省A县B村周先生在该村合法所有宅基地及房屋一套。2017年年底,周先生所在的村庄面临拆迁,由于补偿不合理,所以并未签订补偿协议并予以搬离,周先生希望以友好协商的与征收方商谈补偿事宜,然而,在等待征收部门的协商意愿时,却被通知自家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并且A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8年4月9日向周先生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收到决定书的周先生充满了疑惑,为什么住了多年的房屋一遇拆迁就变成了违建!随后,周先生便求助凯诺征地拆迁律师团队。针对周先生的案情,凯诺拆迁律师立即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准备工作,因时间紧迫,避免周先生造成更大的损失,凯诺律师针对《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向A县提起复议,请求依法确认其违法并予以撤销。

办案思路

首先,周先生的房屋是经过审批程序合法取得的,并且居住至今,其取得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应当认定为违章建筑;

其次,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惩罚和制裁。而此次A县住建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目的在于逼迫周先生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应当视为一种强制措施,而且在2000年国务院法制办对四川省法制办《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中,认为责令限期拆除不是行政处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中,也将责令限期拆除行为规定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故A县住建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程序对周先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并不符合规定,故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方面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经过凯诺律师的强力辩论,A县审理决定将其撤销。因此,周先生的合法房屋避免了被强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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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拆迁的时候上门女婿会不会得到应有的赔偿?

拆迁补偿的话,与身份的关系不大,主要看是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共有的话,那么在共有人之间来分配这个拆迁利益,如果你对这个房屋没有相应的份额,那是分不到的。

当然也要看当地的一些补偿方案,如果补偿方案中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补的话,你相应的有一些补偿费的话,那么这一部分是归属于你的。经常有新闻报道外嫁女分不到补偿纠纷。

下面故事来源于网络希望对大家有所借鉴 。今天咱们要给大家讲的是,上门女婿也有被拆迁补偿拒之门外的时候。张先生作为上门女婿,和妻子刘女士婚后一直生活在刘女士所在村组,但在拆迁时却被征收方判定为"外地人",不具有补偿安置资格。受此影响,生活在本地的老婆孩子都没了补偿安置资格。原本按补偿方案能有的200平安置房和安置补助费,说没就没了。你们说张先生冤不冤?

上门女婿入赘4年后喜遇拆迁,能分200平联排房屋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刘女士与张先生相识恋爱后,于2004年6月登记结婚。刘女士家在沿海某地农村,有房也有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好,旅游产业相当发达。为了更好发展,张先生的户籍也在2006年6月正式迁入刘女士家,并入赘刘家。2006年10月和2009年5月,张先生夫妇的两个孩子分别出生,刘女士一家四口在当地过上了幸福的小日子。

伴随着旅游开发的力度加大,刘女士家所在的地区,征地活动变得频繁。2010年4月,刘女士家房屋的宅基地及房屋被正式纳入征收范围内。2012年7月,当地正式发布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又于2013年制定了《安置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规定,对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进行安置,安置对象为征地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征地拆迁安置的房屋也相当上档次,是联排住宅风情小镇。联排住宅风情小镇分150平、200平、250平、300平四种户型,安置标准为每人50平。

刘女士家四口人,按这个标准安置,可领到一栋200平的联排房屋。

上门女婿、外嫁女没补偿资格?征收方拒签协议,安置房没了?

不过,后来事态的发展出乎了刘女士和张先生的意料。

2018年1月,征收方组织对刘女士等四人被征宅基地进行测量,确认了有170余平宅基地。但随后征收方却并没有和刘女士一家四口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反而是和其他村民陆续签订了补偿协议。这让刘女士和张先生"摸不着头脑",也非常着急。

他们去咨询征收方,得到的答复是:张先生及两个孩子在龙海六组没有承包地,其三人不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刘女士是外嫁女,也需认定是否有补偿资格。而当地村委及村民小组未提供刘女士等四人是否享有全额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分配及是否具有安置资格、安置对象,因此没有选择与刘女士一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这个理由让刘女士夫妇觉得"有些荒唐"。刘女士提出,早在2017年3月,当地村委会就已出具《证明》,证明刘女士等四人属于该村村民。而且四人户籍也都在当地,这怎么还能说自己和家人没有补偿安置资格呢?

刘女士又向上反映情况,但得到的是"需要研究"。时间一天天过去,眼看着邻居和村民相继去选房分房。刘女士担心房子被选完了,更担心房子拆了也没有补偿,坐不住了,联系了北京的拆迁律师,求助如何解决这个补偿困局。

律师:刘女士未外嫁,且和张先生长期在本地生活,均应合理补偿

通过对刘女士介绍的情况及提供的系列资料分析了解,律师判断:刘女士虽然结婚,但仍在原籍居住,也未迁走户口,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不同于一般"外嫁女"情况,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可以确认,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张先生作为上门女婿,以婚姻的迁入当地,取得户籍,且在当地长期生活,亦应合理补偿。

另根据刘女士的介绍,刘女士、张先生还在当地享有村民失地补贴,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享有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也能证明两人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至于两人孩子,也取得了当地户籍,在拆迁时理应合理补偿。

因此,刘女士一家四口应和其他村民获得同等的补偿安置待遇。

征收方不予补偿安置的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补偿安置权益。律师建议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女士随即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并于2018年6月正式委托律师对当地征收方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刘女士一家四口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安置200平房屋

在庭审中,征收方依然坚持主张刘女士等四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于法无据,一口咬定不与刘女士等人签订补偿协议合法合理。

但在拆迁律师提供的详实证据面前,及运用法条有力的辩驳下,征收方很快败下阵来。刘女士主张,应对其合法的宅基地房屋按照补偿方案合理补偿,并支付因未签订补偿协议而未支付的相应的搬迁过渡费等费用。

法院认为,刘女士户属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关系,不属"外嫁"的情形,并不需要按征收方的规定先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同时,刘女士在当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其配偶张先生落户当地后,不管是否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或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该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人应扩大到整个家庭成员。故征收方以没有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为由否认张先生及两个孩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对法律理解错误。

法院最终采纳了刘女士的主张,并作出了判决:

一、某某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在某某市某某区给刘女士、张先生及其子女张某2、张某3安置面积为200平联排住宅;

二、某某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刘女士、张先生、张某2、张某3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7200元、搬迁费3000元、奖励费10000元,共计20200元。

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某某市某某区负担。

律师贴士: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是否拥有村集体城组织成员资格,是农村被征收人能否取得补偿安置的关键。外嫁女、上门女婿能否获得和本村村民同等的征地拆迁补偿待遇,这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大家无法解决时,建议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避免误入征收陷阱,错失合理补偿

农村土房屋拆除该怎么赔偿?

全国各地的经济基础不同,所以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不过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为大家讲讲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赔偿?赔偿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一、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

首先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其次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

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

注意:有一些地方,会按照一个户头或者一个人头多少钱进行补偿,这是一种变通的补偿,不管用什么补偿,您都要搞清楚,一场拆迁下来,你们家多大房子,换回来多大房子,多少现金,然后再对照周边房价,看看这个补偿是否合适,总而言之,不要被拆迁方五花八门的补偿给搞蒙了,签完字才后悔补偿不合理。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有三种补偿安置。

农村房屋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的安置来区别计算。

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就是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部门批准,由村集体在就近区域或者村镇集中规划区安排一块宅基地,由被征收人重建房屋。

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安置。农村房屋被征收后,拆迁方以建造或购买的房屋(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屋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结算调换差价。

第三种是货币补偿。农村房屋被征收之后,直接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现金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购房解决居住问题。目前来说,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这三种安置。

三、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作为被拆迁人,首先要搞清楚这些问题:

第一、为什么要拆迁?国家要用这块地?还是地方违法拆迁?不能不明不白就让自己的房子被拆掉了。

第二、有没有征地批文?征地批文是农村征地拆迁合法的基本前提,只有合法拆迁,老百姓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第三、有没有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没有合法的方案,仅仅靠乡镇村的干部口头传达的补偿安置方案很多时候落不到实处。

第四、安置有哪些?每种怎么补偿的?落到自己的房子拆掉,能够得到多少房子多少钱?

以上这四条,是农村房屋拆迁首先应该注意的四个问题,当然,如果您什么也不知道,但至少应当知道一点:找一个专业的拆迁律师咨询一下。

以上就是即明拆迁律师对于你所提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问题,可以关注我们的头条号“即明征地拆迁”。直接私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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