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离婚时如何判定共同债务关系,离婚时如何判定共同债务能力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张同军男河北***律师事务所专职A200513010302622005年01月30日113012007102120582007年10月02日2007年10月02日党员
该内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离婚时如何判定共同债务关系,离婚时如何判定共同债务能力
***律师解答:
离婚时下列债务可认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承担债务的;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志而表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发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经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