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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

中国法学 2022-12-29 19:12:04 拆迁知识 62 0

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

这种问题看样子还得普及普及,婚后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婚后财产!那都是双方共同财产!如何分?一方可以申请不要,就是您一个人的了!

社保退款能否按遗产处理?

夫妻一方去世,其社保中的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配偶是拥有合法继承权的。但是社保余额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还是要遵从被继承人生前又无遗嘱,有遗嘱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屋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第1张图片

需要在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办理继承公证,有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去办理继承。

以后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吗?

夫妻购房合同签谁的名字,后期办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以前确实是这样的,但是,现在很多城市已经不这样了。

现在很多城市改变了做法,不管夫妻购房合同上面写谁的名字,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时候,会在共有人一栏添加配偶的名字。虽然产权证登记还是一个人,但是产权性质显示是共有。

首先,夫妻购房,即便购房合同上面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产权证上面只有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并不意味着房产只属于夫妻中的一个人。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不管购买房产的钱来源于夫妻中的哪一方,夫妻双方都拥有一半的房产产权。

在离婚析产的时候,婚后购买的房产,分配是夫妻一人一半。配偶过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标的只是一半房产产权,另一半产权属于在世配偶。同时,在世配偶还可以继承过世配偶部分房产产权。

其次,夫妻购房,配偶可以主动申请,在不动产权证上面的共有产权人一栏添加自己的名字。

现在很多城市会在办产权证的时候自动添加配偶最为房产共有人。

如果没有自动添加,夫妻中一方也是可以主动申请添加到不动产权证上的。

虽然房产产权证上面添加或不添加名字,都不影响房产产权的归属是夫妻一人一半,但是,添加了配偶的名字,可以避免夫妻中的一方,在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同时还可以避免夫妻中的一方隐匿房产。

当然,一般正常夫妻是不需要考虑这么多的,个人认为,夫妻间不应该处处提防。

最后,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可以明确了解到,不管是婚后全款买房,还是婚后贷款买房,即便是由夫妻中的一方单独出资,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上,写夫妻谁的名字并不重要,只要是婚后购买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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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属于子女与其配偶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了,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应当与子女签署一个赠与协议,如果赠与协议里面明确约定了,该财产只赠给自己的子女,与对方配偶无关,那么该财产则属于自己子女的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这样明确表示,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子女买房,并且是全款出资的这种情况下,如果登记在了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那这种行为会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假如不是全款出资,而是有贷款的这种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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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拆迁补偿款到手了,但是家庭成员如何分配这笔补偿款成了棘手的问题,笔者网上随便一搜都是如下类似的新闻:

那么,拆迁安置补偿款到底该如何分配?

在明确该如何分配前首先需要了解一下当地的拆迁政策,即所取得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是根据当地拆迁政策按被征收房屋内在册人口进行安置而取得的还是按被征收的房屋面积进行安置而取得的。根据拆迁政策按被征收房屋内在册人口进行安置的,拆迁安置款的分配较为简单,在此不再详述,本文讨论的是按被征收的房屋面积进行安置的情况下,各家庭成员间的拆迁款如何进行分配?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首先应明确两个概念?

1.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判定,一般可以考虑以下三个因素:(1)家庭成员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是否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如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共同接受赠与等;(3)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约定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等。如农村的私人建房,当时宅基地审批时的在册人口为该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该农村的私人建房系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长期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祖遗财产也系家庭共有财产。

2.分家析产

分家,即分割财产,各自过活。分家,就是把一个较大的家庭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析产,又称财产分析,就是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分属各共有人所有。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就是分家析产纠纷。

分家析产的前提是存在家庭共有财产。

那么按被征收的房屋面积进行安置的情况下,各家庭成员间的拆迁款如何进行分配?

01

各家庭成员间对拆迁款分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尊重各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成员间的约定进行分配。

02

因宅基地审批而共同共有的房屋被征收时,当家庭成员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各共有人应得的份额应根据讼争房屋建房审批时的在册人口、建造房屋时的贡献大小等进行分割。

03

因继承而共同共有的房屋被征收时,当家庭成员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各共有人应得的份额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确定,当然也应适当考虑建造房屋时的贡献大小、对被继承人进行赡养等情况综合考虑。

最后笔者认为,家和万事兴,对于拆迁安置款的分配尽量能够做到家庭成员之间友好协商,毕竟血浓于水,切莫让拆迁款拆散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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