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咨询 正文内容

石玉玲律师解答构成妨碍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刑结果不一样(妨害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

中国法学 2024-03-09 18:03:16 律师咨询 771 0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构成妨碍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刑结果不一样,妨害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构成妨碍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刑结果不一样(妨害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第1张图片

***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女,年龄:27,民族:,政治面貌:共青团员,学历:,执业机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21530,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该内容***律师司法局官网数据,于本站无关。

问题:构成妨碍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刑结果不一样,妨害公务罪和寻衅滋事罪

***律师解答:

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对应的量刑结果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罪犯,按每一个罪行定罪量刑,然后按照一定的原则宣判执行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除死刑、无期徒刑以外,应当执行的刑期少于总刑,多于数刑中的最高刑,但是管制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 刑期合计不满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刑期合计超过三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不超过二十五年。

其中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有期徒刑。其中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管制的,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仍然执行管制。

数罪并罚的,附加刑仍应执行。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应当合并执行;如果类型不同,则应分别执行。

相关文章

欢迎 发表评论:

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