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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提存(提存原因通俗解释)

中国法学 2024-03-09 15:03:02 民事法律 74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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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提存(提存原因通俗解释)-第1张图片

***律师解答:

提存原因如下: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债权人下落不明;因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和遗产管理人,债务人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履行债务有困难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依法提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或者拍卖、变卖标的物的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已交付提存范围内的标的物。

***律师介绍:

性别:女

年龄:33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本科

执业机构:上***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

执业状态:正常

执业证号:131*********48270

主管机关:静安区司法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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