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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特别严重解释(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中国法学 2023-02-08 15:02:27 民事法律 10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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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特别严重解释(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第1张图片

郝琨律师解答: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与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责任人不报或者谎报事故,延误事故救援的。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之一

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责任人不报或者谎报事故,延误事故救援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的行为,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行为,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都应当依法惩处。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郝琨律师介绍:

姓名:郝琨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1210971871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首熙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首熙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597707788Q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宗龙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85569480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5层063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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