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安徽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补偿标准原则上与承包地补偿标准相同,承包地补偿需另加青苗费补偿1100元/亩,宅基地补偿则没有青苗补偿,宅基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另行补偿(安置)。目前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据皖政地[2015]24号文件,承包地47100元/亩,宅基地46000元/亩。
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肥龚大塘拆迁补偿?
不愿意。拆我房还我房,集体户是人我们也是人,比大建设贡献咱不比他少,为什么不能公平公证对待,就要公平公证才是拆迁最好办法。
现在农村农民住房折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在2018年的时候,我所在县一高速路口因改址需要,要占用一村内的一块集体土地,因此涉及到征地拆迁,而我恰好也参与其中,所以对征地拆迁方面的问题比较了解,现就我所在地这方面的问题与大家分享。
在之前,我回答了一个关于征地方面的提问,因此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问题在此就不再赘述,仅回答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
其实,因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固定标准,具体的是以房屋拆迁地所在县发布的标准为准。
以我所在县为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产权房屋补偿标准、附属物补偿标准、庭院林木补偿标准、拆迁房屋装修价格测算表、拆迁补助与奖励五个方面的内容。
产权房屋补偿标准。产权房屋补偿按照房屋建筑结构类型和合法有效的权属证证明确认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图:
附属物补偿标准。房屋附属物是指附属于房屋,由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将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比如,临时搭建的房屋、围墙、水池、柴棚、厕所等等。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图:
庭院林木补偿标准。庭院林林指的是房屋院内或周边栽种的零星林木,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图:
拆迁房屋装修价格测算表。房屋装修补偿按房屋实际装修项目及等次测算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图:
拆迁补助与奖励。拆迁补助含的内容比较多,有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比如,我们这里将农户的房屋拆除后,农户会面临居住的问题,会给予被拆迁的农户每月每平方10元的临时过渡补助费,一次性支付3个月,被拆迁的农户可以去租房居住,具体的以所在地执行的标准为准。
拆迁奖励则是奖励积极拆迁的农户,比如说,在房屋拆迁前限定拆迁期限,在期限内拆迁的给予奖励。像我们这里,选择宅基地调换安置的拆迁户,在限定的第一时间节点前签订协议并搬迁封门的,会按其被拆迁房屋正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奖励,第二时间节点前的给予每平方米150元奖励,第三时间节点前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之后的不给予奖励。
综上所述,在我们这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共包含产权房屋补偿标准、附属物补偿标准、庭院林木补偿标准、拆迁房屋装修价格测算表、拆迁补助与奖励五个方面的内容。
也就是说,假如在搬迁过程中将一农户的房屋拆除,那么此农户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就是以上五个方面相加得出的和。
2022年安徽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三、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四、交通食宿费
1、关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如果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中,那么,受害人从医疗费中得到赔偿,无需再纳入交通费中。如果并未计入出诊费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则该支出应按交通费予以赔偿。
2、关于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使用私家车的费用。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如相应的、合理的燃料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3、关于交通费的计算标准。
在实践中,一般认为,交通费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但是,也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救治的实际需要,灵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等,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车的,应以普通硬座火车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软座、卧铺的,也应当容许,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还应当允许乘坐飞机,也要由受害人说明其正当理由。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伤残津贴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十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2、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合肥三孝口拆迁正式启动?
三孝口街道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中心,北临长江中路,南倚银河景区,东与徽州大道毗邻,西与金寨路接壤。三孝口因张梅、张柷、张松三兄弟事母纯孝的故事得名。
忆往昔:商业聚集 三孝口辉煌的昨日车水马龙
曾经,女人街、城隍庙所在的三孝口周边,是老合肥人记忆中合肥的繁华地段。上个世界80年代,三孝口经济发展相当迅速。那时,龙图商厦、汇通商厦、红旗百货大楼、女人街、城隍庙等组成了繁华的三孝口商圈,拥有新华书店、肯德基和大光明眼镜等明星店铺还有当时的网红三孝口人行天桥。
看今朝:消费群消失 旧城中心略显尴尬
相比新的高端大气的商业综合体,三孝口商圈拥挤不堪的交通,破旧不平的街道,肆意乱停的车辆,以及严重占道的摊位,都严重阻碍了商圈的发展。如今的三孝口经过大力的改造,拆天桥,建地铁,多条公交经过此处,但人气却没以前好。 盼将来:双地铁交汇,150米的超高层
三孝口片区为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和5号线的交口位置。目前庐阳区开始谋划复兴三孝口商圈,推动传统商圈再现活力。曝光的一组三孝口红旗饭店区域城市设计意向图,三孝口中心区域的黄金地块,初步规划一座39层,150米的超高层。根据前期规划,未来这里或将建150米超高层,无疑会成为老城区新地标,也是代表合肥形象的新名片。紧邻三孝口的长江中路,也将有52栋建筑立面改造提升、精选亮化楼宇95处107栋,还将打造合肥首个灯光主题文化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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