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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职工薪酬的,可以协商安排到关联公司。注销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职工不同意的,可以由单位安排到挂靠公司,职工的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055-79000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律师:王石磊
王石磊男河***律师事务所专职A200913010403492010年03月01日113012011105589732011年12月01日2011年12月01日党员
擅长领域: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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