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拆迁知识 正文内容

父母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把他的占地补偿款转在妻子名下)

中国法学 2022-12-30 10:12:04 拆迁知识 61 0

丈夫把他的占地补偿款转在妻子名下?

您好。

占地补偿款在法律上规定属个人所有。(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

丈夫把他的占地补偿款转在妻子名下有两个解释:

1.家里是妻子管理财务,所有的收入,支出都由妻子负责。

丈夫把他的占地补偿款转在妻子名下只是服从家庭的财务管理。

占地补偿款可以是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共同财产。

妻子可询问丈夫占地补偿款能否在生活中使用。

丈夫反对使用,占地补偿款不属于共同财产。

2.家里是丈夫管理财务,所有的收入,支出都由丈夫负责。

丈夫把他的占地补偿款转在妻子名下需要指定是否代管。

丈夫指定妻子代管,则占地补偿款不属于共同财产。

弟弟结婚父母给房子了?

谢邀。

说个我身边的事情吧。我办公室刘姐,本市人,有一个弟弟,娘家房子早几年拆迁出三套。弟弟结婚,很自然的住了一套大的,父母住一套,往外租一套。另外村里还有集体房产收益。刘姐的妈妈说,老祖宗传下来的不管父母在不在世房产是儿子的,女儿没有。

刘姐自己家条件不错,婆家明年也要拆迁,不缺钱花。尽管平时父母对刘姐也很好,但是仍觉得父母重男轻女,有点凉心。三套房子哪怕给她一套,她心里也好受一点,毕竟同样是子女,也都要一起赡养父母。

在人的意识里,儿子结婚准备房子是天经地义,女儿根本不需要,还可以拿彩礼(我并没有其他意思哈,只纯粹说习俗而已)。临到父母年迈需要照顾,并不是仅仅儿子养老,女儿也有义务。我想哪一个父母临老了也不可能拍胸脯对女儿说,不用你管了,有你哥(弟)呢。

所以,如果家里条件不错,我觉得拆迁房应该有女儿的,都是自己从小养大的孩子,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呢?

拿我家说,我家在镇上,有两套平房,有一个哥哥。哥哥离家近经常回家看看,我稍远点,一般都是节假日或者父母生日回家,平常父母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哥哥照料。从小到大,父母都是一视同仁,甚至因为我是小女儿,反而得到更多关爱。所以以我对爸妈的了解,以后家产会平分或者儿子不会多太多。虽然农村房子也不值多少钱,也还没有到分房子的时候,不过我觉得也不重要了,就算不给我也不会去争,平常哥哥照顾家里确实比较多。当然,赡养义务我还是必须要做到的。

养儿防老那是老思想了,儿子不孝顺父母,把父母赶到大街上的新闻屡见不鲜。既然儿子女儿都要赡养父母,那为什么不公平一点呢?人心是有温度的,厚此薄彼很容易让女儿心寒。

房子拆迁分给谁由父母说了算。撇开有些父母重男轻女思想,房子分给谁或者优先分给谁,我觉得子女的孝顺程度应该作为考量条件。而且也没必要身体还硬朗的时候就开始明示分房意愿,父母健在就开始分家产的情况也很多。

家和万事兴,切莫因分房产导致不和睦。

父母的房子拆迁结了婚的女儿有权利分吗?

女儿的户口在哪里?如果在娘家,一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安置。如果迁出去了,那么你父母的房子拆迁补偿安置的新的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他们要赠予给你家兄弟,你是没资格的。

父亲将财产全部给儿子?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告诉您:

一、 房屋征收补偿款按什么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款,顾名思义,是房屋被征收之后基于房屋和土地的价值而给予的补偿,因此一般来讲,房屋征收补偿与户口和人口无关,“外嫁女”同样可以获得补偿。

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确稍有特殊,很多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都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资格为前提,因此在遇到这类问题时通常要考虑该“外嫁女”与原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性,例如是否迁出,是否还保持着生产生活关系,是否享受嫁入地的集体成员待遇等等。

二、 家庭成员应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款?

一般来讲,拆迁补偿款属于家庭财产,只有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家庭内部成员对于该款有权约定分配方案,但家庭成员在分配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以及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协商处理,笔者认为此处可以借鉴《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如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1、基于民法的平等、公平原则,原则上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人以及缺乏经济来源、劳动能力的成员。这是因为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老年人和缺乏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后续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相对较弱,其他家庭成员有扶养的义务。

3、对于老人主要尽扶养义务或者承担更多家庭责任的成员,适当多分。

父亲有权利处理房产吗?

您好!

您父亲没有权利单独处置房产。

通过题主的描述,这套房子属于父母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题主父亲名字,但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下,与登记谁的名字没有关系。

以下就上述结论,适当展开做一个说明。

题主母亲过世多年,按照描述推测,家里应该没有办理过继承手续。我们在这里做三个假设:

题主父母,只有题主和大哥两个子女。题主母亲过世的时候,其父母,即题主的姥姥、姥爷均已过世。题主母亲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

这套房子,目前的份额情况是:

题主父亲=1/2自有份额+1/6继承母亲的份额=4/6题主与大哥,各自继承母亲遗产部分的1/3,即各自有房产1/6可继承份额。

因此,题主父亲无法单独处置整个房子过户给大哥。而题主维权的手段,就是主张自己的继承份额——即便房产拆迁,对应份额依然属于题主。

在主张继承过程中,有几个点提示一下:

法定继承情况下,没有触发丧失继承权的条件(可详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均有合法继承权。题主想参与分配,只要不自愿做书面放弃,完全有权利继承,其他任何人不得强制。而在不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其他人办理不了继承手续。维护权利,尤其是家事,第一步永远是协商沟通。还是先把自己的要求与父亲、大哥表明清楚。如果确实引起争议,维权的唯一手段,就是诉讼。至于是否为此一家人闹起官司,自行考量。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父母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把他的占地补偿款转在妻子名下)-第1张图片

相关文章

欢迎 发表评论:

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