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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笔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国法学 2022-12-30 00:12:03 拆迁知识 55 0

这笔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按照您说的情况,这笔拆迁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能不能享受到拆迁权益?

双方离婚后已经就财产部分分割完毕,那么在男方拆迁的情况下,女方还能不能享受到拆迁权益呢?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拆迁政策才能确定:

一、如果双方离婚以后,男方所在小区或者村庄面临拆迁,拆迁政策是按照户籍人口计算拆迁权益,那么女方因为户籍尚在男方家中,其作为户籍人口所享受的拆迁权益完全可以作为女方单方的财产性权益。

二、如果男方家中面临拆迁是按照原房屋进行折算拆迁权益,这还需要分析原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在离婚后财产处理完毕后,作为原共同财产产生的拆迁权益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如果男方家中拆迁是按户整体拆迁,即既计算原拆迁房屋面积又结合户籍人口综合折算还迁面积,就需要根据具体人口数和原房屋面积数进行分析。

另外,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因此,若经查证在你们离婚后又有确属你们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性权益,法院会依法予以分割。

农村父母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是,这是属于房产证所有人的财产。

房子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笔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第1张图片

如果你的户口还在父母的房产证名下,那么这个房子有你一份。比如三个人,你三分之一的产权。

本所有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需要有遗嘱或者赠与说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父母遗产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至于其他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共同有过出资,是否共同参与房产的一些具体事务等。

男方婚前的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

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财产。婚前房屋也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婚前财产产生的天然孳息,也属于婚前财产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该案件当中,因为拆迁所获得补偿款,是该房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所获得的天然孳息。即使变卖房产所得价款,也应当是个人所有。因此补偿款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房子是结婚前买的后来拆迁又换了套房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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