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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登辉律师解答主刑和附加刑的类别及其适用,有何特点(主刑和附加刑包括哪几种)

中国法学 2022-11-11 14:11:13 律师咨询 11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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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主刑和附加刑的类别及其适用,有何特点(主刑和附加刑包括哪几种)-第1张图片

***律师介绍:

基本信息性别:男,年龄:25,民族:汉族,政治面貌:群众,学历:本科,执业机构:上海汉盛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执业状态:正常,执业证号:131*********12411,主管机关:浦东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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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主刑和附加刑的类别及其适用,有何特点?,主刑和附加刑包括哪几种

***律师解答:

缓刑既不是主刑,也不是附加刑。刑罚种类主要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告有罪,暂不执行已判处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判处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

(二)有悔改表现的;

(三)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你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和场所、接触特定人员。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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