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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案件的30个经典案例(拆迁给了一千万干点啥才能让自己不空虚)

中国法学 2022-12-30 04:12:02 拆迁知识 62 0

拆迁给了一千万干点啥才能让自己不空虚?

过来珠海横琴这边投资房子吧。

1、横琴拥有最独特的区位。

背靠经济发达的珠三角,面向南海。是内地唯一与港澳陆桥相连的地方,是“”的交汇点。是走向世界、世界进入的门户

2、横琴拥有宜居的气候条件

夏季海风阵阵,冬季温和少雨,山海相间,陆岛相望,海洋、湿地、森林,三大自然生态系统,与城市人文生态系统,和谐并存。

3、横琴拥有便捷的交通

百公里半径内拥有5大机场,4大深水港、8条高速、2座大桥,2条轻轨共建通达路网,交通枢纽实现珠澳一体化,城际轨道通达珠三角。

4、横琴拥有最开放的口岸

独一无二的“分线管理”通关制度,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横琴口岸综合交通枢纽将于年底实行通关,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即将到来。

5、横琴拥有全面的医疗配套

横琴现已建设中的医院有,横琴首家三甲医院横琴医院,及从美国总部引进品牌和技术的,麻省总院医院,各项全面的医疗配套为湾区居民的健康做保障。

6、横琴拥有众多知名学府

一校两制的澳门大学,世界级顶尖学府的“哈罗礼德”,英国的顶级名校威雅公学,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容闳学校,众多名校落户横琴,自此莘莘学子将在横琴落叶生根,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7、横琴吸引众多企业注册

横琴目前已经容纳了超6万家企业,包括45家世界500强,73家500强企业落户,2018年新增的企业达到2.2万家,意味着每天都有60多家新企业诞生或进驻。

8、横琴欢迎各界人才置业横琴

在横琴新区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横琴新区将给予36个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特殊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20%~40%的奖励。给予优胜团队无偿研发费资助,以及建造1100套高级人才公寓。各项政策只为吸引各地精英来横琴发展。

9、横琴拥有创新的金融政策

横琴鼓励各类交易平台及金融类机构在横琴聚集,允许金融机构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允许筹建或引进信托机构,允许发行多币种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开展土地信托基金试点,鼓励与港澳地区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探索与港澳之间资金更自由往来。

10、横琴拥有最优惠的税收政策

鼓励类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总部类企业经济政策奖励,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已登记备案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优惠,横琴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各项措施大大缓解了企业的压力。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横琴。

村庄拆迁谁最先得到消息?

村庄是否拆迁,长期看地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短期看地方领导。有一定的必然性,也存在偶然因素。

常规来讲,最早知道拆迁的,肯定是有决策权的领导,如县级常委会班子成员、县级班子成员等。

村庄所在乡镇领导、县级部门、村委班子等都是拆迁决定的具体执行者,属于二手消息源,等他们知道了,全社会也知道了,拆迁消息已失去“先机”。

那么,对我们普通人来讲,怎么样提前预判那个村庄要拆迁,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可以提前“打埋伏’”呢?

一、了解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1、规划分类

目前城市建设规划,主要是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预计2022年起,国土空间规划将编制完成,正式实施,是多种规划的合一),有的地方,已编制村庄规划,也可以结合着分析。

总体规划管长远,一般是在5-10年当地如何发展的,一个整体性的规划,属于战略性。

对一个小地块、会布局什么类型的项目,我们需要看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确定了地块的用途(是造住宅、还是造商场)、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没有了公园、有没有市政设施等),也就是确定了某个区域“要造什么、怎么造”的问题。

特别要注意,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修编),规划为什么要修改?那可能是某个地方要新建一个项目,但原来的规划不符合,才要修改嘛,即“项目要落地、规划先调整”。

2、如何查看规划

各类规划都由主导编制,需要向社会公开,可以查询当地门户网站,也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目前规划类编制、公开等具体工作由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

特别注意,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需要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待上级批准后应公告。

二、结合年度计划分析

县区级每年都会公布城市建设各类计划,如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年度计划等等,你可以结合城市规划、各类计划,预判未来可能的拆迁区块。特别注意,年度投资计划,即由财政投入建设,主要是各地重点类项目,投资额大、用地面积大。在这类大项目区块范围内,还会考虑周边配套建设,如是村庄居民区,会是拆迁的重点方向,即“拆迁跟着大项目走”。

讲在最后:

村庄大规模拆迁是不可能、也不现实,拆迁是需要资金先期投入的。说实话,广大的偏远乡村,根本没有拆迁的可能,只会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偶然、突发、零星的拆迁。

你要说“合村并居”,这个目前只有山东试点,也是“一地鸡毛”,毕竟对于地方来说也是需要讲究“经济效益”的。拆迁即经营,亏本的买卖,谁都不会做。

本地村庄拆迁案例,远离城市,但有近50亿重点项目落地,周边7个村庄拆迁

被宣布征地拆迁后又违法抢种抢建?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高铁和新修高速公路,需要在农村征地。而农民因此抢时间突击种植作物以期获得补偿。那么农村征地公告发布以后的“抢种”行为能获得补偿吗?

具体案例:

某市因建设高速公路,需要征地,就对该市某村发布了征地公告,其中载明征地的补偿标准为10.2万元/亩,全部采用货币的进行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该市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该村有个村民陆某,在该村承包了5亩土地,恰好在此次征地的范围,其承包的土地上已经种植苹果树、柿子树和其他苗木总计两千七百余棵。陆某有个弟弟,现在落户在城镇以后,做起了买卖,很有经济头脑的他,听说哥哥的村里面正在征地,就花钱购买了价值10万元共计17000棵的苗木,找到哥哥说明了原由,兄弟二人经过协商确定,将弟弟这17000棵苗木种在哥哥地里面,待征地开始以后,拿到的补偿款,兄弟俩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农村征地公告发布以后的“抢种”行为,能获得补偿吗?

详细解答:

在农村展开征地活动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抢种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是严重扰乱征地秩序的行为,依据国土资源部曾经发布的指导意见,本案中陆氏兄弟的这种抢种行为,是无法获得任何补偿的。

相关法律: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国 土 资 源 部 文 件

国土资发 〔2004〕238号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

(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可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二)统一年产值倍数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二、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五)农业生产安置。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转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首先使被征地农民有必要的耕作土地,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六)重新择业安置。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征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七)入股分红安置。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获取收益。

(八)异地移民安置。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在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的前提下,可由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三、关于征地工作程序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关于征地实施监管

(十二)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十三)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四)征地批后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征地确实导致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下降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自己拼命工作累死累活还贷款?

打出什么样的牌局,不是由手中的牌决定的,而是由打牌的人决定的。

拆迁得到200万,不见得能久富。找对职场方向,自己可以去赚200万。只有自身实力才能成为职场发展、人生发展的定盘星。

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一般,资源型城市发展前景堪忧,单位辞职的同事很多,想辞职的同事更多。某位辞职的已婚同事,家里很多年前在上海市区一套房子,双方家庭的经济基础都足够殷实,工作收入降低以后,两人很快选择辞职,计划直接去上海工作。

一时间,辞职的这一家人成了全单位羡慕的对象。记得当初她刚辞职的时候,几乎单位所有的同事都会说:如果我在上海有套房,我也辞职不干。去上海干什么工作不比现在赚的多!全国物价都差不多,主要就差在房价上,只要有套房子,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并不高。

双方辞职后,很快得知女方怀孕,两人决定先留下来生养小孩,并无不妥。随后两人又要了二胎。一转眼几年过去了,两人一直都待在家里,没有工作。最近国家三胎政策放开了,不知道是否会继续要三胎。原本想象中顺理成章的去上海打工,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出现。如果说女方需要在家照顾孩子,男方总应该去找工作,结果都没有,两人都待在家里靠双方老人的家底养着。

要小孩儿并不等于必然的不工作。上海市区有一套房子,可以进行一次说走就走的辞职。职场上几乎没有后顾之忧,结局是两人并没走,还不工作了。不要说很远了,就看看,在今日头条里做自媒体的宝妈有多少?在番茄小说里写网文的宝妈有多少?拥有上海市区一套房,是多少人的职业理想?偏偏走成这样:辞职→不工作→职场终结。

记得当初还有同事说,她在家里和父母开玩笑说,你们当初要是也在上海市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也可以辞职去上海了。我说如果时间退回到他家买房子的那个时间,你家里也没有钱在上海市区买一套房子。同事很快附和,那倒也是。当年上海的房价是便宜些,可以那时平均收入也很低,当年的“低价”对小城市的老百姓来说同样是天文数字。

与其羡慕别人拥有自己所不具备的优势,不如想想怎么把自己现有的资源发挥到最大化。可以通过发展副业、寻找新的高收入工作,然后辞职。如果有好的工作机会和发展机会,很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上海买一套房,获得自己的职场和人生的大幅度提升,同时也并不会延误自己的生育计划。

拿着一手好牌,不肯努力,不工作了,才是把真正的烂局。拿着一手烂牌,只想到别人手里的好牌,不想想自己怎么去努力,最后可能连羡慕的份都没有。用长远的、发展的眼光看人生,做更好的职业规划,才能使人生得到更有力、更稳健的发展。

有哪些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案例?

77岁母亲,把120万赔偿款全部给儿子,女儿分文未得。有一天,母亲哭着给女儿打“我被儿子儿媳打伤,还被赶出家门。”而儿子却说:“这是给你的教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文老太今年77岁,育有1个女儿1个儿子,老伴已经去世。

几年前,她和老伴以前买的房子被征收,获得了120万元的赔偿款。

受传统思想影响,文老太把120万元全给了儿子,没有给女儿一分钱,怕女儿有意见,一家人签订了协议,她的晚年生活由儿子全权负责。

女儿知道母亲一向偏心儿子,她并不想因为和弟弟挣家产,一家人闹得不愉快,就遂了母亲的心意。

没想到,有一天,女儿正在上班,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母亲在里哭着说:“我被你弟弟和弟媳合伙给打伤了,他们还把我的东西打包,给扔出了家门,现在我在大街上,没地方去了呀......”

女儿一听,急忙跑出单位,找到母亲,眼下最急迫的事,就是给母亲找住处。

她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自己家楼层高,没有电梯,只得暂时给母亲租了一间房子。

看到母亲满身伤痕,女儿心疼不已,因为儿子已经把母亲赶出去5.6次了,这次,她不想再容忍弟弟了,必须给母亲讨个说法。

她寻求电视台帮忙,希望能从中调解,解决母亲的赡养问题。

她给弟弟打,弟弟却拒接,也不出面。

无奈之下,记者带着母亲等一行人来到儿子的单位。儿子一看这阵势,立即阴沉着脸对姐姐说:“你为什么要把这么丢人的事情闹到我单位来?”

说着就想走,在记者的反复劝说下,儿子勉强同意一起到社区进行调解。

一到社区,儿子恶人先告状,竟然恬不知耻地说:“我之所以这样做,就是给母亲个教训,让她长长记性,谁让她私自藏5万元钱的。”

文老太听完儿子的话,心如刀割,气得浑身哆嗦,哭着说:“那是我老伴去世前留给我的5万块钱,近半年,儿子已经赶我5、6次了,还不让我睡床上,只让我睡地板上.......,我太寒心了,才留了5万元的看病钱。

文老太自己的钱,为什么不能自己留着呢?这又有什么错呢?

儿子还猜测,母亲肯定是受了姐姐的挑唆,这钱是给姐姐的。同时他还矢口否认打伤母亲。

而母亲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呢?

儿子面对询问,顿时语塞,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面对母亲的哭诉,儿子始终一脸冷漠,无动于衷,觉得母亲在无理取闹,没事找事,目的就是想替姐姐要钱。

面对记者的劝说,儿子勉强表态说:“我可以提供米面,但是不能住我家里,如果以后生病需要花钱,就从那五万块钱里扣,我不会出钱给她看病。”

此时姐姐的再也按耐不住了,指着弟弟说:“你简直是太“孝顺”了,120万都给你了,你还惦记那5万块养老钱,你良心不会痛吗?”

在现场见多识广的调解员气愤地说道:“同为男人,我都瞧不起你!不管怎样,你都有赡养母亲的责任。”

儿子还是一副油盐不进的无赖样:“她不把那5万元给我,我就不会管她的死活!不然就算是告到法庭,我也不会出一分钱。”

姐姐看弟弟这副嘴脸,退让了一步,提议说:弟弟只负责母亲的房租,以后母亲生病吃药等花销,她愿意和弟弟平摊。

而就是这样的条件,儿子仍然依旧不同意。

这一下,激起了现场所有人的愤怒。

在大家的指责和劝说下,儿子终于松口:他最多一个月给母亲出500元房租,多一分他都不会出,这500元已经非常多了,老年人一个月200元都花不完,母亲应该知足。

这次调解没有成功,文老太对这个儿子失望透顶,坚定地表示,会到法庭告儿子,夺回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典型例子。

母亲把120万元赔偿款全部给了儿子,儿子却仍不满足,还想着父亲去世留给母亲的5万元养老钱,这是不把母亲榨干誓不罢休啊!

这不是养个儿子,这简直是养了个吸血鬼。

身为子女,就算父母不给一分钱,也要尽赡养义务的啊!支持母亲走法律途径,不但要拿回属于母亲和女儿的赔偿款,还要让儿子出赡养费。

而文老太的做法,是不对的,不应该把120万元的赔偿款,一分也不给女儿,到头来,还是这个女儿承担赡养她的任务。

如果当初把赔偿款分给女儿一些,自己再留一些,不至于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人常说养儿防老,是指养孝顺的儿子才能防老,或则像本文中的儿子,养他有什么用呢?

“百善孝为先”,用心孝顺父母的人,必有厚福,而不孝顺的,也必有报 应。

希望每个老人都能被子女善待,也希望每个子女都能孝敬老人。

对此,你怎么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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