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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投诉,合肥市瑶海法院地址查询

中国法学 2024-03-10 02:03:55 法规热点 278 0

注意非法饲养国家级保护动物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6月,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违法饲养国家级保护动物非洲灰鹦鹉而获刑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查获并扣押在案的一只非洲灰鹦鹉,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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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灰鹦鹉被列到《濒危野生动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中。我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公约,并于1981年4月8日对我国正式生效。因此,我国在保护和管理该公约附录I和附录II中所包括的野生动植物种方面负有重要的责任。为此我国还规定,该公约附录I、附录II中所列的原产地在我国的物种,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规定的保护级别执行,非原产于我国的,根据其在附录中隶属的情况,分别按照国家I级或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非洲灰鹦鹉未在中国分布,所以按国家级I级重点保护动物进行管理。

据悉,被告人王某在明知非洲灰鹦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亦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以47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非洲灰鹦鹉,并将其饲养在家中。在未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饲养国家级保护动物,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

以上案件说明,不要自以为不是野外猎捕,没有食用,就不是违法犯罪行为。

聚众造势索取钱财 马金钊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

安徽网

据合肥日报消息:9月30日下午,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金钊等2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7月,被告人马金钊、杨维、王正军组织、领导、纠集马英龙、王哈比、侯薄舟等人,先后到江西省九江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淮南市等建筑工地,采取纠缠、哄闹、长时间滞留工地、聚众造势等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威胁、要挟,强行向被害人索取钱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用工单位的财产权利,扰乱了用工单位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瑶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金钊、杨维、王正军等26人有期徒刑七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记者朱震宇)

【地方新闻】合肥瑶海法院:打造诉调对接“综合体”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提高诉调对接工作实效,通过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引导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降低诉讼成本,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律师正在瑶海***律师工作室里调解案件。

引入行业力量让纠纷“对号入座”

瑶海法院根据收案类型特点和群众实际需求,建立诉调对接中心,专设十间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的调解工作室。

加强与工商联、商会组织交流合作,设立省商会调解中心驻院工作站。目前,由省商会调解中心工作站承接的诉前调解案件704件,已结案632件,其中司法确认250件,案件有效处置率达90%。

安徽海汇金融投资集团下属的安徽海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曾深陷债务危机。法院通过多方调查研究,在与技术研发公司合作后,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债权流转化解矛盾新模式。海汇担保公司在调解工作站的调解下,尝试应收账款债权流转,债权人黄先生接受了债务人信源房产公司持有的记载50万元债权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瑶海法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两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还积极探索微信调解新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此外,瑶海法院***律师、家事、商事、道路交通、物业管理、行业纠纷等专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高效、务实、便民的多元化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新模式。

由于部分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知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法院的判决书才是有效凭证,不愿接受诉前调解。为此,瑶海法院开展司法确认对接工作,将经调解中心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一方不履行时,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确认对接工作的开展,保障人民调解制度的应有功能,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搭建网络平台让群众省时省力

为使当事人免去诉累,瑶海法院积极开展在线调解,打造“e调解”平台,突破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推动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引导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向现代纠纷解决方式升级。

针对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线调解方式进行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提交调解员在线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进行确认。

浙江平阳的应某和胡某向在合肥工作的徐某借款50万元,用于投资,并出具了借条。后因胡某和应某一直未予偿还,徐某将其二人起诉到瑶海法院,并主动申请进行诉前调解。

法院受理后,立案法官将案件移送到安徽省商会调解中心驻院调解工作站。由于两被告一直在浙江,为减少其来回奔波的诉累,调解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联系徐某及应某和胡某,讲解了在线调解的优势,2016年11月23日,三方在瑶海法院在线调解室调解该案。

“在线调解这种新颖的方式,真是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像今天这种下大雪的恶劣天气,我们足不出户就把纠纷解决了。”调解工作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露出满意的笑容。

在线调解具有独特优势:不受地域、气候、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免去了交通成本、时间成本;纠纷涉及的证据材料都在网上,便于当事人举证;避免纠纷当事人面对面激化矛盾,为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营造了良好氛围。

加大社会宣传让机制家喻户晓

为提高公众知晓度,2016年8月23日,瑶海法院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邀请省、市、区工商联代表,商会协会代表,企业界代表,调解员代表,律师代表百余人参加会议。

瑶海法院创新举措,注重调研、加强宣传,引导当事人主动接受诉调对接的方式。

瑶海法院加强与各调解站的协调沟通,广泛挖掘宣传素材,及时把诉调对接工作的做法宣传出去。与工商联、司法局等单位做好宣传对接工作,抓好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策划,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宣传的社会效果。《安徽日报》《合肥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均对瑶海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集中报道。(周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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