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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分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拆迁买的房子写谁名就是谁的吗)

中国法学 2022-12-29 15:12:03 拆迁知识 79 0

结婚后拆迁买的房子写谁名就是谁的吗?

不是和谁签字就是谁的,是需要基于事实认定之后。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

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

拆迁分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拆迁买的房子写谁名就是谁的吗)-第1张图片

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主要看补偿是怎样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那么拆迁补偿一般是按照货币补偿,根据房屋面积补偿,那么该补偿就是全部归个人所有;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如果也是根据房屋面积大小进行补偿或置换,那么也是归个人所有,如果是按照人口补偿,由配偶的名额所带来的那部分补偿应该归配偶所有。

女方可不可以分到拆迁的房子呢?

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征地拆迁政策,一般户口在当地,针对人员安置的补偿是可以争取的。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尚未分割的,女方当然享有分割权利。

婚前拆的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婚前拆迁婚后安置费是共同财产吗?

你老公家得到拆迁,获得一笔可观安置费,你应该庆幸,应该开心,更应该珍惜你们的感情,更应该和你夫家好好过日子,而不是整天惦记将来离婚了能不能得到这笔资金,你若有这想法,现在可以严重怀疑你当初就是为了想得到这钱而结婚,你只要和你老公相敬如宾,白头到老,所有这一切都是你的,有什么不好呢?现在你这问题很危险,你老公刷到了会怎么想?好好过日子,别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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