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关于工伤认定问题的解释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关于工伤认定问题的解释的知识,包括工伤认定复核是什么意思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工伤认定复核是什么意思
是对已经认定为工伤或者不认定工伤的决定进行复核。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复核程序是对不服认定的一种救济行为。
关于工伤鉴定一年后单位要求复查鉴定的问题
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用人单位申请复查鉴定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知复查,工伤职工必须接受。
伤残待遇核定已办结是什么意思
伤残待遇核定已办结是指伤残人员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伤残认定申请材料,并经过相关程序审核后,被认定为伤残人员,并获得相应的伤残证书,根据伤残程度和具体情况核定了该伤残人员享受的待遇和护理费用,并完成所有核定手续,办结了此项事宜等意思。值得注意的是,伤残待遇核定已办结不代表伤残人员的状态得到了好转或治愈,仍需接受医学治疗并进行康复训练。
工伤要去哪里鉴定认定工伤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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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公司申请还是个人如何处理工伤对劳动者最有保障
工伤鉴定是公司申请还是个人?如何处理工份对劳动者最有保障?工伤是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或身体的其他肢体受伤,需要住院治疗。
在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可由单位支付,伤者痊愈后,在90天内单位可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可用工伤保险报销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对于因工伤治残者本人申请,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局申请,通过劳动监察局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并确定等级,按等级可享受国家残疾补贴待遇。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由此,上下班途中买菜发生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
试用期工资如何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试用期的员工都是拿平均工资的!
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工伤是受国家保护的!
单位没有交办社保、人身保险、单位会受到社会保险公司、和劳动监察大队罚款的!
你本人到劳动仲裁去举报、有劳动仲裁、找到你单位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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