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怎样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个问题,到农村承包土地搞长期种植要做好哪些工作如何防范因土地导致的风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九条释义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司法解释是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1993年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无地农民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无地农民怎么办?有不少人有这样一个疑问,我是农村户口,但是为什么没有分到土地?不是应该是农村户口的话,都应该分一块地的吗?
为什么有些人没地?
首先要说明的是,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才可以要求分地。
而在《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提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说法,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自动延期30年,也就是说不会进行土地调整,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调整没分到地的,这第三次依然是分不到的,并且,意见中坚持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土地承包期内,不因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死亡而收回该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员而增加承包地,所以农村土地并不会因为人多分到的地就多。如果不这样,你想想,每增加一个新生的人口,农村的土地工作量就会增加,土地划分会更加细碎化,有些农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多分配土地会多生孩子,无形中给家庭增加了负担。然而即使增加了人口,很多农村人口挤向城市,土地的闲置,势必会造成浪费。
为什么要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说法?
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保持一个稳定的承包关系,让农民有更稳定的耕种环境和长远打算。不然,农民承包的土地今年在村东头,明年在村西头,后年在村北头,农民容易搞混,从而无法更好的耕作,浪费土地资源。
无地农民有没有机会重新分得土地呢?
有的,因为土地承包法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是可以经过评估重新分得土地的,农村土地评估是由农村集体进行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的。
除此外,还有一个更简单易行的方法来获得土地,那就是:通过流转来解决,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
到农村承包土地搞长期种植要做好哪些工作如何防范因土地导致的风险
到农村承包土地搞长期种植,要做好哪些工作?如何防范因土地导致的风险?
说实在的,你打算到农村承包土地搞长期种植,的确有很多工作要做,不然,风险随时都会出现,弄不好就会干赔本的买卖。
一要与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多与村干部进行沟通,尽量争取取得村委会的支持。
二要多与当地老百姓沟通,尽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做好了,一切就顺了。所谓的“住一方,结一所”,就是这个道理。
三要与村委会签订好土地流转合同,按合同适当向当地村委会交点土地管理费,只有适当交点费,人家才会负责任的替你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你的经营环境才会越来越好。
这是我给你的建议,正确与否请你拿捏。
农村承包土地是租长期有利还是短期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流转协议不得超过5年,不得少于土地承包剩余期2年,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剩余承包期不到2年的是不准流转租赁的,流转协议有效期不超过5年,超过5年必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同时,向发包方申请备案。
土地流转租期是长一点好,还是短一点好?我认为还是两年一签为好,能确保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利益不受损失,有灵活机动性。我们当地一位农民到外地租地种植,流转协议签订期限4年,可第一年种植水稻发现没有机耕路,大型旋耕机、播种机、收割机无法开到水稻田,全靠人工种植,结果第一年就亏了10万元,退出租赁经营,又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继续用人工种植,还要亏本,处于进退两难境地,通过协商,支付了4年土地流转费后,第二年才退出承包。无独有偶,还有一位承包户,也去外地流转400亩水稻田种植水稻,有机耕,土地集中连片,适合机械化规模种植,于是,签订了5年流转协议。可是,这400亩水稻田,地势低洼,遇上大雨就淹没水稻,附近排涝沟渠淤塞,积水排不出去,水稻没法种植,退又退不掉,只得自己花钱,购买排涝设备排涝,艰难经营。因此,流转协议最好签订两年,两年后如果想继续流转经营再重新签订流转协议。流转协议签短期不仅对受让方有好处,对流转方也有好处。十年前,我们当地有人外出打工,把土地租赁给别人种植,流转协议签订50年,租金100元/亩,可现在租金已经涨到600元/亩,流转方有点后悔了,要求受让方增加租金,受让方以协议具有法律效应,拒绝增加租金,仍然以每100元/亩租金支付方式支付租金。流转方无可奈何,后悔流转协议签订有效期50年太长了,每年损失500元/亩租金,要是签订两年合同该多好啊!现在只能吃个哑巴亏了。土地流转协议包括流转双方姓名、住址;流转期限;流转土地方位、面积;流转土地租金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流转土地用途;流转土地征用、征迁等补偿费用归属;双方承担和享受的权利、责任、义务;双方违约责任。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必须要有第三方人在场见证。土地流转要慎重对待,关系流转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平等自愿,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再签订协议,原则上应该签订短期协议。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第三轮土地承包到期还重新分配吗
土地承包到期后将继续延包,不会被收回重新分配。也就是说,农民在在土地承包到期后有更对的处置利用空间。比如:
1、土地流转
农户可以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供其他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一点在2020年实施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有详细说明。
2、土地入股
土地入股是国家提出的农村土地流转形式之一。简单地说,就是农民以自家承包地的“经营权”作为股份,入股合作社或者农企,并以此为依据参与利润分红。
97年土地改革时间
应当确定以1997年8月27日为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启动日。1997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1997年9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通过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报告。该报告强调,要“长期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这一鲜明的指导性政策,为土地政策的大发展开了个方向性的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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