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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再拆迁(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更改或添加名字吗)

中国法学 2024-03-11 16:03:24 拆迁知识 934 0

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更改或添加名字吗?

各地区不一样。正常情况下,很多地区拆迁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品房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保障性住房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在签合同时办理的。

在房产证下来,没办下来时想改名,需要通过家庭成员到法院去办理,法院判决后,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管部门去办理。

我家办过,搬迁时是老爷子的名字。房产证没下来老爷子就去世了。房管局是不给死人发房产证的。所以必须改为其他人的名字。

改亲的名字,就是全家人去法院办理判决书后去房管局才把名字改了,很麻烦跑了很多趟才办成。

房管局更改一个房产证属名很麻烦。需要时间很长,正常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我是房管局退休的比较了解。我们房管员对工作很负责,帮助住户跑手续。最快的一次用了九个月的时间。我们关系不错现在各种节假还在手机互相问候。

这是北京地区其他地区不了解。

新农村安置房分配的法律依据?

关于安置房的分配,不同开发商及不同的地区是不一样的,再加上有些项目比较特殊,分配原则与拆迁前协商及协议为准。一般来说,安置房分配有以下几种:

一、抽签。

把拆迁村民分成小组,以小组形式抽签,在抽签前把所有的房子按照大小、类型等分号,为了确保公平,村民和开发商可以选出代表作为监督小组,抽签结果不能更改,但是出现特殊情况可以协商。

二、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1、凡因改造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2、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3、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多少平的按人均多少平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协商的价格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拆迁协议签订后迁走户口?

签拆迁协议等于签了合同。双方都要而且又多会按合同办事的。你怕影响安置面积。这不用担心的,有合同请放心

第一次拆迁已给安置房?

经常有人

咨询这样的问题:自家有两套房屋先后遇上拆迁,当地政策规定已经被安置的人口不能二次被安置,第二套房屋再次遇上拆迁时只能按照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予以补偿。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下面小编就该问题与大家讨论!

上述情况一般出现在按人口安置的征收过程中,一个人不能两次获得安置房,换句话说就是一个人只能经历一次拆迁,这很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都明确规定了补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农民的意愿提供货币补偿、安置房补偿或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一般来说,集体土地上较多出现按照人口安置的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较少出现人口安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违法建筑才不予补偿,那么合法的建筑为什么不能按照法律规定获得补偿呢?

我认为实践中之所以有这种地方性政策,可能是出于如下原因:一是为了降低补偿;二是法律规定了农村一户一宅,如果一户多宅仍然能够获得补偿,那么与一户一宅的规定会相悖。但是如果村民已经获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遇上征收就应当按照补偿方案获得补偿。在这里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比如张三是A村人,其在本村有一处宅基地,2005年其还在B村买了一处房子并办理了登记。张三家有5口人,全部居住在A村,2013年A村房屋拆迁,5个人全部作为被安置人口获得了安置房。2017年B村的房屋也被纳入了拆迁范围,这种情况下,张三如何补偿呢?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张三至少应当获得与自己房屋面积大小相同的安置房或是货币补偿。征收方不得以张三2013年获得了拆迁安置,拒绝给予张三合理的补偿。

享受过经济适用房还能分安置房吗?

享受过经济适用房还能分安置房。这是二个方面的事情,一方面是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要求和条件,给予经济适用房是改善其住房条件。

安置房是由于其房屋拆迁,按照国家和的政策,对于拆迁户享有的安置房的政策不会因为经济适用房而受影响或是不享受。

经济适用房是对于困难户给予相应的社会福利,而安置房是房屋货币化拆迁而应该获得的利益。

安置房再拆迁(去办理房产证可以更改或添加名字吗)-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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