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后自建房如何补偿?
没有房产证只能按宅基地赔了,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在拆迁时能不能拿到赔偿,这个要看情况的。首先要看是不是合法建筑了,有很多的房子时间比较久远了,那时候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
这种情况由于房屋本身是合法的,只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但是,如果是在耕地上建的房子,且没有相关的证件,这样的房子是违法建筑,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禁止在农业用地上建造房屋。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能不能得到赔偿,也以房子建设的时间为标准。2008年就是一道重要的标准线,2008年以前建的房子,不管有没有房产证都可以拿到100%赔偿。
而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证的房子,2008到2010年赔偿80%11到14年赔偿60%,2015到2017年赔偿40%,2018年以后建的一般不赔偿,至于判定的依据则是由当年的航拍图来判断,比如07年航拍这有这栋建筑,那么这个建筑就是07年前建的,可以100%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能达到多少钱不好说,这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要付出更大的代价,以经济补偿金二倍的标准向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赔偿金。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公开了一份中信证券与员工的劳动争议判决书((2021)京03民终1372号),中信证券以“绩效不合格”为由开除员工,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中信证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5.56万以及奖金、绩效等各项赔偿金额共计180余万。
感兴趣的可以去裁判文书网搜索一下上面所说的案例号,相信看了这个案例,很多人会对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支付情形和计算标准产生兴趣,今天我为大家详细的科普一下。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法律规定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单方面一次性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助,也就是企业通常所说的解雇成本。
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因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①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企业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其权益的;⑤企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⑦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员工权利的;⑧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企业因下列非员工过错的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①员工患病成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具备法定裁员条件,需要与20 人以上或者虽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2、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合同的,但是企业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续订的情形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企业也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经企业书面提出,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当事人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正确掌握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必须全面把握以下三个层次的问题:
1、基本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简言之就是,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以平均月工资。
(1)工作年限的计算:
这里的“年限”,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单位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应该把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为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的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常见于国企之中;由于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其他合理情形。(2)月工资的计算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则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此处所说的工资是指员工的全额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对高薪员工的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员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受到两项限制:
限制一: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确认,而非员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限制二;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即便员工实际工作年限远远超过12年。
例如:甲月平均工资为10000 元,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003 元,甲在公司连续工作了18 年,则甲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3003 x3 x12 =108108 元。
赔偿金一、企业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七章集中规定了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情形,这类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以给员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是一种法定的赔偿责任。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企业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支付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企业违法约定试用期而应支付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未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应支付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 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4. 企业因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中最常见且能得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支持的诉求。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要求企业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标准两种截然不同的诉求,劳动者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诉求,我的建议一般是让劳动者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数额同个人的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密切相关。如果是高薪人士的话,还要受最高年限12年和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这两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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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拆迁能拿到赔偿款吗?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涉及到土地征收的情况越来越多,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房屋是农民的安身所在,拆迁补偿问题尤为重要。今天,一起来看看2020年农房拆迁补偿的标准。
1.补偿标准
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包括房屋补偿、院内土地补偿、院外小菜地补偿、装饰装潢补偿、地上(下)附着物补偿、异地安置补助费、搬家费、搬迁奖,补偿具体情况如下(各地补偿金额不同,以地方公布金额为准):
①对房子本身的补偿:草房每平方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
②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
③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
④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
⑤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合金等。
⑥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
⑦搬家费:搬家产生的车辆费。
⑧搬迁奖:对积极响应搬迁的农户给予的奖励。
2补偿如何发放
拆迁补偿款应当是直接发给被拆迁农民和农民集体。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农房拆迁补偿得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拆迁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的直接发放给农民。
3拆迁补偿过程中,要注意哪些
被拆迁人对征收补偿方案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拆迁方案有没有公开、拆迁方案有没有征求被拆迁人意见、拆迁方案是否合法等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国家是怎样规定征地的?
我的村子原来离城市很远,近年城市发展速度非常快,村子已经变成了城乡结合部,并划入了发展新区。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就会面临拆搬迁、征地、补偿等等问题,但是因为很多人不懂政策的原因,发生过很多征地纠纷,所以提前了解征地政策和补偿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土地征收我的认识如下: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对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并补偿。确立的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既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保护。土地征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会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征归国有;土地征用则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区别主要在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而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土地的征收应由县级以上的的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统一签订征地协议,按法律法规向用地单位统一征收土地费,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无权私自商议征地条件的。
土地征收程序,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拟订征收方案,并准备征地材料进行报批。征地方案和相关材料会逐级上报,由省或国务院进行审批,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再依据经审批的方案结合其他相关部门拟定征收补偿和安置方案。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会在征收土地的乡镇、村进行公示公告,听取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意见。最后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经县市批准同意后,土地的管理部门再组织实施征地工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进行“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步土地征收程序。
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限是国务院和省级两级审批制度。主要是征收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35公顷或征收其他土地超70公顷的,除以上要求的都是由省、直辖市审批。市、县没有征收土地的审批权。若对土地使用人对提前收回土地或对土地的补偿金有异议,是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关于土地的补偿我的认识如下:
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因征地对土地使用人对土地的投入与收益造成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安置费则是对生产和生活造成的影响所给予的经济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或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等确定。制定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经省批准可以增加,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不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应至少每三年调整并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对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造成损失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地上附着物是对征收土地上的构建筑物的经济补偿。 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收为城郊菜地的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新建菜地的开发建设基金。征收地上构建筑物为农村村民住宅,则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征地报批前,相关部门应将征地的用途、位置、安置途径和补偿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需要注意的是告知后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在被征土地上的抢建和抢种的,在征地时是不会给予补偿的。
三、其他的补偿
其他补偿是征收土地是给单位或个人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而支付的费用。比如拆迁坟墓、水井、晒场、人工鱼塘、种养殖场、厕所、猪圈、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的补偿,需要参照有关标准单独计算迁移费或补偿费。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公共交通道路、高压电线、供水供气管线和广播通讯线等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最后分享的是土地补偿费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才是归被征土地的所有人所有,而安置费则是专款专用的,不得挪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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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莱阳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近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保障水平还较低,其中,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是整个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华律网详细介绍2015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问题。
国务院自2006年起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资金来源、待遇水平等作了规定,明确要求“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和“先保后征”。
但有些地方的社保资金筹措不能完全到位,一些被征地农民还未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全国人大农委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增加社会保障费用,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此外,全国人大农委还建议,抓紧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有关规定,解决他们在流动就业中的关系转移问题;对建筑业和其他具有危险性特征行业的农民工,要建立强制性的工伤保险制度;对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应当允许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或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1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制订。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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