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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的对象有哪些进行通缉的条件是什么应该如何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缉的对象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具体包括:
(1)已批准或者决定逮捕而在逃和在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2)已决定拘留而在逃的重大嫌疑分子;
(3)从被羁押场所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4)在讯问或者在押解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此外,对越狱逃跑的被告人或者罪犯,也可以通缉。在实践中,公安机关仅对罪行比较严重而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通缉措施,对罪该逮捕但罪行不太严重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由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要求其他公安机关协助查获。通缉应当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质条件,即按照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依法应当逮捕;二是形式条件,即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已逃跑。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通缉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决定通缉。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通缉捉拿罪该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应报经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做出决定。
(2)制作通缉令。通缉令是公安机关根据本机关和其他机关的通缉决定,向社会和本系统发布的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书面命令。
(3)发布通缉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通缉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发布,也可以张贴等形式发布。
(4)补发通报。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必须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5)布置查缉。有关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当及时布置查缉。
(6)撤销通缉令。犯罪嫌疑人自首、被击毙或被抓获并经核实后,原发布机关应当在原通缉、通知、通告范围内,撤销通缉令、边控通知、悬赏通告。
自首是如何认定的,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例题】关于自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犯交通肇事罪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往外地,在外地又犯抢劫罪,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抢劫事实。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抢劫罪的自首
B.乙因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被判处管制3个月,乙在服刑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犯盗窃罪的事实,对于乙直接可以认定为特别自首,无须自动投案
C.丙犯敲诈勒索罪后白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拒绝将被害人赃物退还。丙仍然构成自首
D.在单位犯罪案件中,如果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单位自首
【答案】CD。解析:《刑法》第六十七条有关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A选项,甲犯交通肇事罪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往外地,就甲所犯交通肇事罪而言,甲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取保侯审),因此交通肇事罪已经不能成立自首。但针对抢劫罪是在逃往外地后所犯,因此甲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抢劫事实其自动投案可认定为抢劫罪的自首情节。故A选项错误。
B选项,特别自首的对象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而这里的正在服刑,指的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为这些刑罚剥夺了罪犯的人身自由,所以才不需要其自动投案,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其人身自由并未被剩夺,因此仍然需要自动投案这一要素。故B选项错误。
C选项,成立自首的条件,只有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至于是否积极退赃等,不属于构成要件。因此丙仍然构成自首。故C选项正确。
D选项,在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认定为单位自首。因此本题中单位负责人主动投案的,认定为自首。故D选项正确。
文/盐城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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