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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只在中国地区有效吗)

中国法学 2023-11-21 03:11:34 经济法律 30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怎么确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以及我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在中国地区有效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专利文献类型特点及获取方式

1、数量巨大、内容广博。专利文献几乎涵盖人类生产活动的全部技术领域。

2、集技术、法律、经济信息于一体。专利文献记载技术解决方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披露专利权人、注册证书所有人权利变更等法律信息。同时,依据专利申请、授权的地域分布,可分析专利技术销售规模、潜在市场、经济效益及国际间的竞争范围。

3、反映新的科技信息。20世纪70年代初专利申请早期公开制度的推行,更加速了科技信息向社会的传播速度。

4、格式统一、形式规范。

为什么申请专利别的国家就不能用

国内申请的专利在国外是无效的,因为专利具有区域性。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

怎么查询一些公司已有的专利

可以通过专利查询/搜索服务网站进行查询,输入目标公司的名称,可从众多的专利中检索/筛选出满足条件的专利,也可看到专利是处于什么状态,比如:审中(实审)、审中(实审,著录变更有权)、有权(权利转移)、无权(撤回)、无权(视为撤回)、无权(驳回)、无权(未缴年费)等等。

以下介绍2个专利服务网站,并以第2个网站进行举例说明。

1)CNIPR

CNIPR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中国专利和国外(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EPO、WIPO、瑞士等90多个国家和组织)专利的检索。其功能包括:检索功能、分析预警服务、机器翻译功能、管理功能等4大类综合服务。不仅可以通过该平台迅速了解专利文献的内容,还可以使用平台的多种分析功能进行各项有针对性的数据研究。

2)SooPat

SooPat是一个专利数据搜索引擎,可检索中国专利与世界99个国家/地区的专利文献。Soo为“搜索”,Pat为"patent",SooPat即“搜索专利”。SooPat本身并不提供数据,它是将互联网上免费的专利数据库进行链接、整合,增加人性化调整,使结果符合人们的检索习惯。SooPat的链接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检索数据库,国外专利数据来自各个国家的官方网站。SooPat不用注册即可免费检索,并提供全文浏览和下载,尤其对中国专利全文提供了免费打包下载功能,速度极快,如果注册成为SosoPat的会员,还可以选择保存检索历史并进行个性化的设定。

以下是某某有限公司的搜索结果,一共搜索到90175项专利。

什么是专利的D1特征

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该国内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并需要定时缴纳年费来维持这种国家的保护状态。

专利的D1特征:

1、排他性也叫独占性。只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创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2、区域性。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

3、时间性。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

怎么确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只在中国地区有效吗)-第1张图片

我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在中国地区有效吗

在中国申请的专利,仅在中国受法律保护。因为:

专利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中的“指定合同国”是什么意思

指定合同国(designatedcontractingstates)包括:AT奥地利,BE比利时,BG保加利亚,CH瑞士,CY塞浦路斯,CZ捷克,DE德国,DK丹麦,EE爱沙尼亚,ES西班牙,FI芬兰,FR法国,GB英国,GR希腊,HU匈牙利,IE爱尔兰,IT意大利,LI列支敦士登,LU卢森堡,MC摩纳哥,NL荷兰,PT葡萄牙,SE瑞典,SI斯洛文尼亚,SK斯洛伐克,TR土耳其,RO罗马尼亚.

属欧洲专利公约国成员,欧洲专利局(EPO)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2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批工作。依照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一项欧洲专利申请,可以指定多国获得保护。

行政管辖权和管辖范围的区别

行政管辖权基本含义是“听审和裁决”的权力。在英国它始终是一个使用不严格,含义非常模糊的概念。英国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管辖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管辖权是指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一切行政权力。狭义管辖权指行政机关对于某事是否具有处理和决定的权力。行政机关对某事首先要有狭义管辖权,然后方能行使其权力。行政机关超越狭义管辖权,只是实质越权中的一种情况。

管辖范围则是这个权力能使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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