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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找哪个部门咨询呢(拆迁安置补偿太低)

中国法学 2022-12-30 06:12:03 拆迁知识 63 0

拆迁安置补偿太低?

这个简单,嫌补偿低,依法阳光的变更补偿。选择产权调换,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安置房安置。依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补偿的问题!!!!

咨询问题应问哪个部门?

今年的乡村拆迁,依据就是《土地管理法》提供的三种补偿。法定首选是重新选择宅基地新建安置。其次是安置房安置。再次是货币补偿。单一的货币补偿,因不服从征收补偿决定,漫天要价,防碍征收工作进行,会被法院判决司法强拆。另两种补偿,没有司法强制!国家以法律保护公民产权。依法阳光的选择补偿,才能奔向美好幸福的生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房产证和建筑规划许可证?

导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自2011年1月21日发布并施行,同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开发商征地拆迁的时代悄然逝去,取而代之征地拆迁已经纳入在行为,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当然强制性是有前提条件的。这部国有房屋拆迁的充分体现了有法可依的局面。广大的老百姓依据此部法律法规捍卫自己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本文中,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崔鹏,通过两大阶段征收与补偿为大家解析,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国有房屋拆迁补偿提高不再是梦想!

征收阶段:

一、征收主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主体: 市、县级;实施单位: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承担责任的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和市县级。实践中,往往很多地方背道而驰,法定征收不出面,整个征收过程以开发商或拆迁公司作为主导最终与老百姓签协议,已经违背了国有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属于严重违法。因此,广大的被拆迁人遇到诸如此类的情况,拒绝签字,并及时聘请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依法维权。

二、征收范围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以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房屋征收部门会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老百姓,清楚知道我们的房屋是否纳入在拆迁红线范围之内。

三、征收前的程序

程序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一经济四规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程序二,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程序三,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棚户区改造),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公布;

程序四,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更多征地拆迁资料:b j y b c p。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为您保驾护航!

程序五: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为什么要说征收前的程序呢?因为判断征收合法与否此阶段为第一考量的依据,程序缺一不可。以上内容也许你看不到,但是可以依法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获取。

四、入户调查测量确认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确认的结果影响这我们被拆迁人最终房屋补偿,因此,被拆迁人必须要注意,寸土寸金的道理,不怕麻烦,注意每个测量的细节。针对入户调查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必须要提起法律程序救济,拖永远不是办法,拖只是在拖自己维权诉讼时效期。

五、征收决定诉讼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使法律途径也是最有效的解决,针对征收决定做出的合法性,我们被拆迁人是有权利复议或者诉讼。此程序不可丢,国有房屋两大决定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补偿阶段

一、补助和奖励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规定,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说明国有房屋拆迁奖励和补助是一种鼓励、促进、推进拆迁进程的表现形式,然而实践中并不尽然,拆迁方拿奖金的期限说事,规定时间签字才有奖励,已经违背了法律规定。谁都喜欢奖励,但是做出奖励之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必须要公平合理。如果合理都达不到,奖励真的能弥补缺失的额度吗?不尽然吧,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莫要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以为赚到了,真的吗?请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通过法律规定分析房屋价值几何判断补偿是否合理。

二、评估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里面存在几个问题:第一,评估机构选择权在被拆迁人手里;第二,房屋的价值参照市场法;第三,需要了解本省国有房屋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三、选择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是共存,缺一不可。缺一属于违法,这也是维权的关键时间节点。我们这里要注意置换房屋是有一定的风险,我们要考虑清楚。

四、补偿协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补偿协议的签订是对双方约束力的体现,一旦国有房屋协议签署,想再撤销协议实际很苦难。千万别冒失签字,看清内容,更别签所谓空白协议、听信口头协议的冠冕堂皇的话语,签了协议将丧失谈判的机会。

五、补偿决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补偿决定的做出更是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法院司法强制执行的钥匙。依据本条例的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神仙也为力,被拆迁人考虑清楚。这就是房屋拆迁纳入在行政行为的一种体现,是具有强制性的。但法律也赋予被拆迁人的复议和诉讼权利,用与不用、信与不信是我们自身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要给大家讲解的国有房屋拆迁的精髓,更希望你们仔细阅读。拆迁门道多多,写文章的目的是要让广大被拆迁人知道拆迁程序是什么、手续又是什么、如何补偿等等。千万别错误的理解,知道一点点法律法规法律文章自行维权起诉,征地拆迁专业性领域是很强的,及时聘请专业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为您保驾护航,是你不二选择。谢谢大家!!!!

拆迁除了房屋之外?

拆迁历来都是人们最乐意听到的名词,很多人都希望自家房屋被迁拆,因为拆迁会给房子的主人带来具额财富,虽然阿洪说话有点夸张,反正没有拆迁拆穷的。所以很多人都非常关心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

那么拆迁除了房屋之外,还有哪些补偿?首先、房屋拆出补偿的理解。

房子拆出补偿就是上面问题中说的房屋,它仅指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不包括宅基地。房屋是私人财产,房屋拆出补偿实际就是一种损失补偿,用通俗话来说,就是你将我的房子拆出,你得付我房子损失费用,就是这个意思。房子拆出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无论你是城市人还农村人,只要你的房子被要求拆出,都有权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前提是房子要合法。

其次、除房屋以外还有以下补偿。

1、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凡是村集体成员,在本村均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利。房屋被征用拆迁,不光是房子拆出得到补偿,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应当获得补偿。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的人员,如果农村的老房子拆迁,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无法获得补偿,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补偿只针对本村村民,户口迁出的无法享受。

2、人口迁移安置补偿。拆迁补偿中还有一项重要的补偿就是人口迁移安置补偿,比如,一家人从本村迁移到其他地方村集体,人口的迁出和落户都是需要用钱解决的,迁到有些地方,人家要要求给钱才能接收你一家人落户在别人当地。另外还包含一些临时搬迁用费和生活费。

3、耕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耕地补偿要分情况,如果政策征占了房房同时也征占耕地,耕地就应该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征占房屋不占耕地,耕地就没有补偿。耕地的补偿对象为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户,与户口无关。

4、自留山及山林、果树苗木的补偿。主要针对拆迁户的山林、树木、果树、果苗等,杂木和经济果木、大小不同补偿的标准都不同。

总之,遇上拆迁就是好,提到哪样都是钱,再穷的人拆迁一次都会翻身,所以我也希望我的老家赶快拆迁,让我也好富一把。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公司辞退员工可以打12315吗?

公司辞退员工是可以打12315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法》第四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房屋拆迁补偿找哪个部门咨询呢(拆迁安置补偿太低)-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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