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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新婚姻法2021财产分割问题)

中国法学 2023-08-06 05:08:25 法律知识 111 0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需要注意的事项的问题,以及和新婚姻法2021财产分割问题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如果男方欠债,女方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修正)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婚姻法2021财产分割问题

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为:1、依法认定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拥有;2、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分配;3、若夫妻有书面约定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照料老人、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更多的一方,可以请求补偿。同时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1民法典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1.如果夫妻有财产约定,约定优先法定,按约定分割。

2.财产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但以下情况例外: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可要求家务补偿。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办

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需要注意的事项(新婚姻法2021财产分割问题)-第1张图片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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