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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拆迁属于共同财产(配偶己把婚前个人住宅无偿赠送亲属)

中国法学 2022-12-29 14:12:03 拆迁知识 75 0

配偶己把婚前个人住宅无偿赠送亲属?

感谢邀请!从法律角度来看,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这套房子应该属于你配偶的一方财产。你配偶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只要没有让你在房产证上加名,也没有书面约定向你赠予,那你配偶的婚前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你没有任何关系,这与婚内转移共同财产是两码事,对方有自由处置权,包括无偿赠予等,而你无权过问。

另外,《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申请、受理、处置措施,第一百条有如下规定: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因此申请财产保全,大概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紧急情况下不采取财产保全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申请;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不予受理,驳回申请;4、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5、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但前提是,你需要成为申请财产保全的“利害当事人”,也就是说,所争议的房产跟你有关才行。

结婚前女方用彩礼钱买的首饰和家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什么是彩礼?彩礼是男方在婚约方面与女方达成一致之后赠送给女方的聘金和礼物。也就是说,只要女方不是骗婚,确实跟男方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至少半年以上,彩礼就不存在了,成为女方娘家的财产,与男方就没有什么关系了。在农村老家,男方送了彩礼后,如果男方悔婚,就是没结婚,彩礼也不退。既然彩礼是女方娘家的财产,用彩礼买的首饰、家电,就是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的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些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

题主的问题过于笼统,答主们肯定说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前房产婚后置换新房时又添加了款项,或者新置房屋用于出租或投资,那么这个房屋及收益还属于个人财产吗?

本律师为大家介绍一《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也许有些启发!最后再给出本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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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3年1月,陈某诉请与赵某离婚,要求分割赵某名下的另一处90平方米的房产。

理由是虽然该房是赵某变卖其婚前个人所有的一套房屋又增添了部分款项购买,但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对半分割,要求赵某按该房现值的一半对其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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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

一审法院认为,《婚姻法》第第一款第(二)项,将生产、经营的收益明确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应认定赵某于婚后将原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变卖,添置部分款项重新购置房屋属于经营行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赵某名下90平方米房屋归赵某所有,赵某应给付陈某该房屋价款一半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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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认为,赵某变卖其婚前所有的房屋一套,添加其婚前个人存款购置房屋一事,购房所支付的款项来源清楚有据,确系其个人婚前财产。

其购置房屋是为了其父母居住使用,赵某的上述行为不属于生产经营行为;自其购置房屋后,该房屋因房地产市场的升温而自然增值,不属于生产经营性收益,该房屋本身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赵某给付陈某该房屋现值一半的判项。

法律分析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姻法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的房子拆迁属于共同财产(配偶己把婚前个人住宅无偿赠送亲属)-第1张图片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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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购房资金全部来源于赵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当事人对此并无异议。关键问题是,新购置房屋增值部分属于投资经营行为的收益还是自然增值。如果认定为投资经营行为,那么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认定为自然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则属于个人财产。

本案中,赵某购置新房的目的,是其为父母居住,而不是进行投资经营,没有经营性收入。该房子因房地产市场的升温而自然增值,不属于投资经营性收入。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当事人以生产、经营之外的其他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即使该财产的形式因此发生了变化,不导致该财产所有权及其自然增值归属的变化,即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不因形态变化而转化为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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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答案

1. 若置换新房资金完全来源于新房或者有证据证明添加资金属个人,且该房并非用于投资或经营,那么该房价值完全属个人所有;

2. 如果该房添加婚后资金,那么添加资金部分的房产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 如果该房用于经营或投资,房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

婚前买房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是需要交税,有些人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税费却是在结婚之后缴纳的,税费可不是财产属于债务。那么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更多相关知识,多关注华律网更新。

婚前买房婚后交契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又登记在一人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一人所有,对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领取结婚证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后离婚了如何分配?

婚前你的女朋友买房子,按照新的婚姻法规定,这个房子属于你女朋友的。

结婚后离婚这个房子也是属于你女朋友的。如果她不想分给你房子。那么这个房子你是没有份的。

即使你婚后一起帮助还房贷,这房子你也没有份。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你帮助还了房贷,你连经济补偿都没有。

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你婚后一起帮助还款,那么你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就是你付出的本金以及这段时间的利息。但是你帮助还贷这段期间房子上涨带来的益价你也是没有份的。看起来似乎也有点吃亏,但比你没有证据好。没有证据证明你的付出应于还贷,那么你婚后的支出都被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成本,不会给你补偿。

所以,如果婚前你付出了资金帮助女友买房,那么就要写好合同,做好做个公证,保护自己合理权益。

当然,俩人在一起以感情为重,一切都是为了在一起,不要为此伤了和气,影响了感情。所以要妥善处理权利与感情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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