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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拆迁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所有的商铺在婚后产生的租金)

中国法学 2022-12-30 00:12:03 拆迁知识 78 0

一方婚前所有的商铺在婚后产生的租金?

一方婚前所有的商铺在婚后产生的租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如下:

1、换个角度思考问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婚前其它债务所产生的复债(比如银行贷款利息等),以及商铺贬值和空置期亏损也应该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否则违背“夫妻关系平等、婚内一切合法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宗旨;

2、既然婚姻法将婚前、婚后财产进行明确划分,就已经包含将婚前财产所产生的孳息或由此带来的负债进行剥离,如果混为一谈,等于把婚前财产或债务纳入婚内进行计算,将很难区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权;

3、如果不将婚前、婚后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明确区分,只支持利益分配不支持债务分担,就是纵容和助长见利忘义、不劳而获歪风邪气,不利于构建和谐夫妻关系,影响家庭和睦。(个人愚见,以现行法律为准绳😄)

是父母赠与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感谢您的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所有的父母买房都是为子女其实都很不容易,有时候可能亲情淡忘了界限,所以出现了矛盾才想起解决还不如直接在这些问题出来之前解决掉。以下就是我跟大家大致讲的婚姻财产问题可以参考下的。

首先题主您这个问题不是很详细所有分很多种情况的以下都以男方父母为主(方便解释如果是女方一样套用)

先说赠予的情况,只能存在于房子的产权在父母的名下才能进行赠予,如果产权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是不存在赠予,只能算资助。再说夫妻共有财产情况但是很分多种,例如以下大致几点

1.男方父母全款出资买在男方的名下?

2.男方父母全款出资买在自己的名下?

3.男方父母全款出资买在夫妻俩名下?

4.男方父母付首付买在男方名下?

5.男方父母首付买在夫妻名下?

6.双方父母买在夫妻名下?

7.双方父母买在男方名下?

大致就这几项吧,如果有缺失大神可以在评论区补充的😁。

首先先了解清楚婚姻法以下会比较清晰什么是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婚姻法》规范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其中夫妻法定财产制包括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可以同时并用。

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采用协议的,将某项或某些财产确定为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的制度。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的内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夫妻不得利用财产约定逃避应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1)一方的婚前的房地产。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制

依据《婚姻法》,除夫妻之间有书面约定及依法应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地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

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做出重要决定,如房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以上就是婚姻法的情况如果能看懂的话可以耐着性质来看一下,看不懂的话我举几个例子你就可能清晰了

男方婚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男方和女方名下,男方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全额出资且为实际产权人,出售该房产时,男方是否需要女方同意?

解析: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无论出资方是谁,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售该房产,男方需要征得女方同意。

男女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男方出售该房产时,是否需要征得女方同意?

解析:依据《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男女双方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并共同出资购房,该房产应为男女双方共有财产。男方出售该房产,应征得女方同意。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私自与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女方父母能否以男方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解析: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规定,由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双方父母都有出资,夫妻之间又没有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处分房产应经双方同意。女方父母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以男方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以上是举了几个例子,但是为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夫妻之间的房产归属问题最高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具体如下: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姻法规定属于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6)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题主可以根据这几种情况来了解自己的事情有什么问题或者不了解的可以私信我继续给您解答

离婚时夫妻一方参与的合伙企业利益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时一方参与合伙企业经营,另一方主张在该合伙企业中的权利,能够得到另一方的合伙人地位还是可以主张财产利益,因为涉及到第三益,在具体案件中需要做具体分析,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以下实现另一方权益,以下为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了,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对这些有争议的财产纠缠不休的。

首先,明确回答,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说男女在结婚之前,父母给夫妻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除非父母声明该财产是给夫妻二人的。

如果男女在结婚之后,父母给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说明给夫妻一方的除外。

这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前或者是婚后?父母将财产指定给夫妻一方的,那么这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最后,夫妻两个人互敬互爱,就是离婚了,人也应当讲一点良心,别人家父母给自己子女的财产,不是你的就不要再争了。无功受禄,寝食不安,占别人的便宜是没有什么意思的。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和嫁妆的共同点:性质上均属赠与,受赠人都是女方。

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陪嫁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二者最终的所有人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

2.彩礼和嫁妆区别:赠与人不同,条件不同。

首先,彩礼的赠与人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嫁妆的赠与人是女方的父母,二者实施赠与的主体不同;其次,彩礼是跟结婚相挂钩,是以男方与女方共同生活为条件,而陪嫁,因为是女方父母给予自己女儿的财物,所以一般不掺杂任何条件。

3.彩礼属于女方“附条件”的个人财产,嫁妆属于女方完全的个人财产。

婚后拆迁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所有的商铺在婚后产生的租金)-第1张图片

从上述对于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分析可知,因为嫁妆是女方父亲对于女方自己的赠与,所以嫁妆的权益全部归女方所有,系女方的个人财产,不论结婚、离婚,嫁妆均认定为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而彩礼,是男方家庭给女方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所以虽然性质上仍然为女方财产,但是如果结婚条件未达成,或者符合法律规定中关于返还彩礼的情形,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全部或部分返还。

4.男方可以向女方要彩礼和嫁妆的几种情形。

(1)在《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的三种情形下,彩礼可要求返还: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简单来说,彩礼的赠与和获得以双方结婚为条件,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由于婚姻关系没有真实的实现,彩礼的赠与未满足法律意义上的条件,所以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将彩礼返还。

(2)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彩礼和嫁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如果女方将嫁妆、彩礼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使用,例如将工资经营等收入、日常费用支出与彩礼、嫁妆共用一个帐户,以致于无法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彩礼嫁妆,此时对于彩礼和嫁妆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在离婚时可比照一半进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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