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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还能申请再审吗注意什么)

中国法学 2023-08-06 12:08:02 公司专项法律 44 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中院判决生效执行后,还能申请再审吗注意什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院判决生效执行后,还能申请再审吗注意什么

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内都可以申请再审

一、哪些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

从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可归纳出以下几种情形的判决、裁定不可以申请再审。

1、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不可以申请再审。但是解除婚姻关系判决中,如果对财产分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还能申请再审吗注意什么)-第1张图片

割部分不服,可以根据民诉法第16章规定的程序,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作出的大部分裁定,不允许申请再审。但是有四种类型的裁定除外,包括不予受

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这四种类型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3、通过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判,不可以申请再审。

二、提出申请再审的期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当时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

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

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四、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五、申请再审是否就可以再审

答案是否定的,当事人不服二审判决,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该法院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材料后,经过审查,不符合再审的条件,驳回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程序终结,如果符合再审条件,裁定再审,由本院提审或者指令下一级法院重审。

六、法律规定应当再审的法定事由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七、如果再审申请被驳回,还有其他救济程序吗?

对于经过再审,仍然不服判决,这个维权的方式主要是申请检察院抗诉或进行申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存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

可以提出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所以,通过法律监督机关,即检察院的抗诉或检察建议也是救济突进之一。

另外一个则是向法院提起申诉。《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申诉的程序,但是实践中法院都设有信访申诉窗口,所以作为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强制执行要多长时间才能执行

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法定期间包括如下几种:

1、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法院的判决文书最后一段都有说明。

2、执行受理时间,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执行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但是目前执行案件太多,执行法官不够,因此全国大部分法院在立执行案件时基本都要排队,特别是在下半年10月之后,法院先收你的材料并不会在一个星期内给你案件受理通知,而是等排到你了才会给,或者先给一个没有案号的受理通知,这不算正式立案。

3、通知被执行人的时间,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4、执行期限,法院受理后应当在六个月内执结,但是由于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会出现执行中止的情形。

以上只是法律规定的与执行有关的期间,但是由于人少案多等原因,实践当中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法院能够严格按照上述期间完成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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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房贷

人生三大错觉:TA还爱你、股票要涨、房价要跌。这么多年,很多人骗过我,现在看来,惟独房产中介和售楼小姐没骗过我,一直跟我说房价要涨,房价要涨!毫无疑问,房子是头疼大事。本人坐标国内三线城市且为房贷相关从业人员,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客户,咨询各式各样的问题,今天先介绍下银行的房贷政策,按揭贷款为各家银行尤其五大国有行的个人类贷款的主要业务,各家银行的按揭政策类似,有些要求有细微差别。

注:下文仅针对非限购城市。

1、对借款人要求

想办房贷,首先你得是银行认可的申请人,一般来说要求如下:申请人年龄在18-65周岁(有的银行为18-60周岁),有稳定工作且征信报告正常,注意银行审查征信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审查,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信用记录不好,即使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名字以一方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也是不行的。由此显而易见,征信情况是银行审查的重中之重。

个人征信报告里记录了个人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信息(是否有银行贷款、是否有逾期、信用卡透支记录等)、非银行信息(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缴费信息、欠税情况、民事判决等)。目前征信中心已支持个人通过网上直接查询。但目前非银行信息采集不全,目前主要还是看信用卡和个人贷款是否有逾期,当前的政策是个人信贷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间为5年,也就是说,5年前的逾期记录是不反应在征信报告上的。银行也是看这五年内客户的征信情况,主要看的指标是累计逾期次数,最高连续逾期期数,和最高逾期金额三个指标。其中最高逾期金额超过1000可以认定金额大,这个指标的重要性低于另外两个。两年之内累计超过6次或连续超过3次,五年内累计超过12次或者连续超过3次,如果是年费问题造成的逾期,可以去发卡行开出相关证明,一般来说对房贷无影响,如果是非年费问题造成的逾期,这种客户具体看客户资质,如工作单位,工资是否为银行代发工资,公积金社保缴存情况等,审批时候就会要求利率提价,即不会按照最优利率优惠审批贷款,如果你的工作单位再非常一般,这种情况基本无法获得贷款。

解决方案:离婚大法好。两个字:离婚,三个字:假离婚。这事不能说太细,请自行领悟。

2、房屋套数的认定

卖菜大妈都知道银行对于一套房和二套房执行不同的利率政策,但你所认为的一套房和二套房和银行认定的一套房二套房是不一样概念。并不是你名下现在有一套再买一套银行就会认定为二套房,简单来说,目前银行对于套数认定执行的是“认贷不认房”的政策,也就是看借款人夫妻名下有没有未结清的房贷,只要无未结清房贷,再次购买就算首套房,有一套未结清的房贷再购买就认定为二套房,如果有两套未结清房贷,再次购买就认定为三套房,对不起,三套房银监会规定不可以贷款,想买房可以,全款购买。

3、贷款金额、年限、利率

贷款最高可贷金额

贷款最高可贷金额政策和房价一样是变动的,只是变化没有房价那么大,以前首套房要求三成,二套房要求六成,执行了多年,今年政策调整了,目前的政策是家庭首次购普通住宅,首付最低两成,非首次购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首付也由六成一路下调至三成。这里要解释的一点就是“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宅”这个概念。即家庭无房贷记录且购买的是普通住宅才能执行最低两成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曾经申请过房贷且已经结清,首付就不能执行两成,最低要首付三成。要是土豪你首次就是购买的是别墅,对不起也请首付三成以上。

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最长三十年,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有的银行为不超过65,最宽松银行75)

利率政策

根据10月8号国家新政策,首套房执行利率不得低于LPR,二套房不得低于LPR+60BP,利率政策是各行根据当地的市场自行确定的,目前绝大部分城市的执行利率都要高于指导利率。比如本人所在城市首套执行LPR+45BP参考最近的lpr4.85%也就是执行4.85%+0.45%=5.3%

4、还款方式

理论上,房贷有很多种还款方式,很多你听都没有听过,各家银行的合同正常都有好几种可选,但实际操作中我们也不介绍别的,都是要客户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式二选一,那么问题来了,两者有什么区别了?

首先你要明白银行不是高利贷,每月的还款的金额都是一部分试是本金一部分是利息,所以刚开始全还利息简直无稽之谈。等额本息顾名思义,每月偿还的本金加利息之和相等,即每月还款金额一样。等额本金是每月偿还的本金相等,由于每月偿还的利息是越来越少的,所以每月还款金额递减。其实计算利息的逻辑一样,都是用剩余本金计算下个月的利息,不详细展开了。

番外:

相信很多人听过这个故事:说是一中国老太与一美国老太死后在天堂里相遇,互相倾诉。美国老太说她年轻时买了房子,直到死时才将房贷还清,一辈子都搁在还债上了,不过,倒是住了一辈子的房子;中国老太说她这一辈子就想拥有自己的住房,于是攒了一辈子的钱,可房子刚买上,住了一天自己却死了,多遗憾的事。

它起源于何时我是无从得知的,但是毫无疑问,这是故事是杜撰的,然而,正是这个杜撰的故事,影响甚至改变了很大一部分的中国人,成为改变中国房产消费的推手。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出自银行还是房地产企业亦或是别的部门之手,但效果拔群,令无数的国人热血沸腾,开始反思传统的不该欠债的观点。单位的老司机告诉我,至此以后仿佛一夜之间,贷款买房成为时尚,若有人出声提醒,不要欠太多钱,透支未来是有危险性的,那肯定会被认为是落伍了,思想陈旧,很多人也因此转变了消费观念,成为了房奴。房价随之步步攀升,房贷年限也有最初的10年慢慢放宽至30年(当然了这也是与国际接轨了),各位想想要是房贷只能贷款十年,你还还的起贷款吗?

反正我是还不起的~

原告对一,二审判决部分不服,是否可以一办申请执行,一边向高院申请再审

申请强制执行和申请再审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再再审未有结果的情况下两者并不冲突。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生效的裁判文书且有可供执行的内容,这样法院就可以立案执行。申请再审分两个程序,一般先进行听证程序部分直接书面审理了,决定案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能否进入再审,如果认为没有问题的就裁定驳回再审,对执行无影响。如果觉得符合再审条件裁定进入再审,法院一般会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待再审裁判结果出来后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执行回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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