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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种财产清查制度的浅析(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吗)

中国法学 2023-08-08 03:08:59 民事法律 29 0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对两种财产清查制度的浅析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盘存制度,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账面数与清查数有什么区别

实物的清查方法(一)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1.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2.实地盘存制。不同于永续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二)清查财产物资的方法1.实地盘点。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2.技术推算盘点。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一)现金的清查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在进行现金清查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二)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但即使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一方记账有错误;而是存在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结算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各种计算往来款项一般采取“函证核对法”进行清查,即通过证件同对方经济往来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清单单位按每一个经济往来单位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回联单)送往各经济往来单位,对方经过核对相符后,在回联单上加盖公章退回,表示已核对;如果经核对数字不相符,对方应在回联单上注明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本单位,进一步查明原因,再行核对,知道相符为止。

什么是财产清查为什么要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对现金、实物资产进行清点和对银行存款、应收应付往来款项进行核对,以确定其实有数和账面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财产清查具有下列重要意义:第一,保证账实相符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第二,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第三,挖掘财产物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第四,维护财经法纪,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清查是什么意思

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盘存制度,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两种,即“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在实地盘存制下,财产清查的目的是查明期末结存额进而倒挤减少数。

在永续盘存制下,财产清查的目的是保证账实相符。

在财产清查中,一般的说,定期清查是全面清查,不定期清查是局部清查

错因为:

1.定期清查的对象: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年终决算是全面清查、库存现金清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的对象: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如:单位合并是全面清查,自然灾害损失是局部清查。

两种财产盘存制度的特点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是指在日常会计核算中采用什么方法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盘存数。企业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通常有以下两种:

对两种财产清查制度的浅析(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吗)-第1张图片

一、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有关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在账簿中结算出各项财产物资结存数的一种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可以随时掌握和了解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尽管日常的核算工作比较复杂,但有利于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因此,一般情况下,各单位均应采用这种盘存制度。采用这种盘存制度虽然能在账面上及时反映各项财产物资的结存数,但是,由于前述的种种原因,仍然可能会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所以采用永续盘存制的单位,仍然要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以便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对于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二、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对各种财产物资平时只在明细账簿中登记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月末根据对财产物资实地盘点的结存数倒挤出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并据以登记有关账簿的一种盘存制度。

采用实地盘存制,其优点是,由于平时不需要计算、记录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和结存数,可以大大简化日常核算工作量,财产物资的收发手续也比较简便。其缺点是,正由于平时不作存货的减少记录,使得日常财产物资的实体流转与账面变化并不完全一致,且发货手续不严密,不利于存货的控制和管理;期末所得的存货减少数是一个倒挤数,有可能把不正常的财产物资的损失数,如被盗、浪费、遗失或盘点遗漏等造成的损失都包括在发出成本中,就这样就会影响日常核算的真实性,影响经营成果的核算;另外,由于每个会计期末都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计价,加大了期末会计核算工作量,有时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所以,企业一般很少采用这种盘存制度。

财产清查常用的方法有哪些谢谢

实物的清查方法(一)确定财产物资账面结存的方法1.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亦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加数和减少数,都要根据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并且随时结出账面余额。2.实地盘存制。不同于永续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物资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到月末,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根据实地盘点所确定的实存数,倒挤出本月各项财产物资的减少数。(二)清查财产物资的方法1.实地盘点。实地盘点是指在财产物资堆放现场进行逐一清点数量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的一种方法。2.技术推算盘点。技术推算盘点是利用技术方法,如量方计尺等对财产物资的实存数进行推算的一种方法。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一)现金的清查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在进行现金清查时,为了明确经济责任,出纳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现金盘点后,应根据盘点的结果及与现金日记账核对的情况,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二)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即将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但即使双方记账都没有错误,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也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某一方记账有错误;而是存在未达账项。未达账项有以下四种: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结算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各种计算往来款项一般采取“函证核对法”进行清查,即通过证件同对方经济往来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清单单位按每一个经济往来单位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回联单)送往各经济往来单位,对方经过核对相符后,在回联单上加盖公章退回,表示已核对;如果经核对数字不相符,对方应在回联单上注明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本单位,进一步查明原因,再行核对,知道相符为止。

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盘存制度,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吗

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盘存制度,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有两种,即“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在实地盘存制下,财产清查的目的是查明期末结存额进而倒挤减少数。

在永续盘存制下,财产清查的目的是保证账实相符。

对两种财产清查制度的浅析和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盘存制度,都需要进行财产清查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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