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召集和主持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李晓永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按时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李晓永律师介绍:
姓名:李晓永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110152967
首次执业时间:2011-07-12
执业机构: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群众
专业: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奖惩情况: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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