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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的

中国法学 2023-02-02 21:02:17 法规热点 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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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的-第1张图片

李晓永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按时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根据公司章程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李晓永律师介绍:

姓名:李晓永

性别:男

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110152967

首次执业时间:2011-07-12

执业机构: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群众

专业:

所内职务:聘用专职律师

奖惩情况:

擅长领域: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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