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在,署名权和姓名权的区别是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俞敏恩律师解答:
署名权和姓名权,二者的不同之处是:性质不同,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姓名权属于人格权;权利内容不同,署名权包括署名与不署名、使用笔名等名字的权利;姓名权的权利内容是使用本人的姓名并且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俞敏恩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俞敏恩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聘用专职律师
性别:女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群众
执业范围:企业改制,股份转让,公司法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首次执业时间:2017-01-24
执业证号:13201201711******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考核结果:个人主页:
E-mail:
minen.yu@dentons.cn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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