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拆迁知识 正文内容

拆迁父母给的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就有的拆迁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中国法学 2022-12-29 08:12:03 拆迁知识 53 0

婚前就有的拆迁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婚前拆的婚后分的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独生女家里拆迁的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独生子女家拆迁的房子算婚前财产吗?这都哪跟哪儿啊?根本都不唉边,独生子女家里拆迁的房子,那应该是你父母的财产才对,跟你婚前婚后又有什么关系。

别说你是独生女了,即便是你是独子的话,你父母所拆迁的房屋如果不给你的话与你都毫无相干。

这和你的财产是否是婚前还是婚后的界定,根本都联系不到一起,即便你父母给了你,也应该属于你自己的财产才对,对于这份财产你也就有权处置了。

根本提不到婚前与婚后,根本没有他人的份额,他人是无权干涉你这份财产的处理与分配,除非你自己愿意。

拆迁父母给的是属于婚前财产(婚前就有的拆迁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第1张图片

离婚时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房子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的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基于婚前的房产而转化而来的。等于说是由婚前的不动产形式转化为了货币的形式,但是财产还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而且拆迁补偿款所得的钱中的增值部分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 头条号:法律在线询问 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那么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吗?

谢谢邀请;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财产由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应为婚姻而改变婚前财产的归属性,它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永远属于婚前个人的。离婚时,对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对夫妻共同的财产,各有占50%的权利。

又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之日起,任意一方的工作收入,才属于双方共同的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

楼主所提的问题是;婚前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婚后拿到的,那么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分到这一部财产吗?就我熟悉的法律常识,还真没找到要求能分割这一部分财产的法律依据。要想找到根据,只有另请高明。

婚前的房屋拆迁,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补偿款虽然是在婚后才拿到的,但是这个收入并不是在婚姻期间内一方的工作收入,就不能当成共同财产。这笔钱只是属于在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在婚姻期间内才补偿的钱,它的归属性质就不变,依然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相关文章

欢迎 发表评论:

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