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继承权的放弃与行使应该如何理解这个概念,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介绍:
王弘宇
律师事务所:四***律师事务所
律师性别:男
执业证号:151*********07545
律师类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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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继承权的放弃与行使应该如何理解这个概念,继承权的放弃是指
***律师解答:
在中国,继承权的放弃和行使应理解为:
1.继承权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意思的书面表示,该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时即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2.继承权的行使是指在上述同等条件下接受继承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放弃继承;
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
没有到期迹象的,视为放弃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应当以所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遗产超过实际价值的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