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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拆迁补偿算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用拆迁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国法学 2022-12-29 14:12:03 拆迁知识 80 0

婚后一方用拆迁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但是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拆迁安置房,则因为整个拆迁的过程都是发生在婚前,配偶本身就没有参与整个的拆迁,也不是拆迁所要考量的因素。这种情况下拆迁款买房不算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内,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内,补偿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这种情况下拆迁款买房算共同财产。

拆迁的时候在婚后赔的?

房子拆迁补偿款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婚前房产拆迁补偿算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用拆迁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第1张图片

你在第二次婚姻前买的房,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房屋是在二婚结婚后拆迁补偿款到位,但是也不影响到财产的性质,仍然属于你个人财产。

房屋由存在到拆迁给付补偿款,只不过是财产形态的变化,但是没有改变财产归属的性质。

如果你过世,继女是否有继承权,就要看你和继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二婚时继女未成年,你又抚养了她,这就是形成了抚养关系。《继承法》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的话,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亲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各自继承份额是总人数的几分之一。

你的意思是否想让继女自己单独继承?如果想的话,因为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只能通过遗嘱继承,指定房产归继女一人继承。

那么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吗?

谢谢邀请;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财产由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应为婚姻而改变婚前财产的归属性,它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永远属于婚前个人的。离婚时,对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对夫妻共同的财产,各有占50%的权利。

又据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之日起,任意一方的工作收入,才属于双方共同的收入。对共同收入,双方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和处置权。

楼主所提的问题是;婚前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婚后拿到的,那么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分到这一部财产吗?就我熟悉的法律常识,还真没找到要求能分割这一部分财产的法律依据。要想找到根据,只有另请高明。

婚前的房屋拆迁,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补偿款虽然是在婚后才拿到的,但是这个收入并不是在婚姻期间内一方的工作收入,就不能当成共同财产。这笔钱只是属于在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在婚姻期间内才补偿的钱,它的归属性质就不变,依然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那么这个房子是不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呢?

女方婚前拆迁,婚后分到了拆迁所得的房子,该房子应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婚前拆迁的房子毫无疑问是女方的婚前个人时产,在拆迁前女方应和开发者达成了一致协议,即以拆迁房为条件,重新获得新的房产。新房应是由旧的被拆迁的房屋转化而来,房子的产权人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女方在婚前就取得了新房合同确认给原旧房主主人,即女方的全部债权,婚后分得房产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房屋的拆迁转化合同发生在婚前,并己实际上在履行。新房的前后转化过程与男方没有产生半点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的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

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财产。婚前房屋也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婚前财产产生的天然孳息,也属于婚前财产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该案件当中,因为拆迁所获得补偿款,是该房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所获得的天然孳息。即使变卖房产所得价款,也应当是个人所有。因此补偿款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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