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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费标准有哪些(房屋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

中国法学 2022-12-30 12:12:03 拆迁知识 46 0

房屋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种情况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市县级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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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的补偿,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评估机构做出评估。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和奖励由决定征收的市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住建部门联合制定相应的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其实质是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的规定,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分为产值倍数法和片区综合地价法。

第一,产值倍数法。以征收耕地为例,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到10倍)*被征地亩数,安置补助费为该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被征地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4到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第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法。片区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原则上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片区综合地价由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上报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由省级统一公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其中的房屋价值如果协商不成,应当由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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