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滥用职权罪举报程序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全国网上举报平台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滥用职权罪举报程序和全国网上举报平台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如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犯罪
(一)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群众或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的举报
(二)受理举报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检察院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三)举报的方式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四)对举报人的保护
1、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3、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对匿名信函除侦查工作需要外,不准鉴定笔迹。
4、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5、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如果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五)对举报人的奖励
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找工作被骗了,想举报那个公司,请问有什么样的程序,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啊
可以向上级主管、上级部门、纪律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可以向人社局主管劳动监察的领导、人社局法制科、所在地政府法制办、市县长公开中国、上级劳动监察部门、纪律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违法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网上举报平台
“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3月15日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之后又上线了12315互联网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2020年底前市场监管投诉电话统一为“12315”。
好了,关于滥用职权罪举报程序和全国网上举报平台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