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对此中国法学期刊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女婿有没有继承权和继承,女婿有没有继承权和遗嘱的问题解,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沈春湘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女婿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女婿不再婚或者再婚后尽了赡养岳父母的主要义务的,不仅享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而且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9条。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履行了公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应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沈春湘律师介绍:
姓名:沈春湘
性别:男
执业证号:11101200110478675
执业类别:专职律师
执业状态:执业,执业机构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
律师,执业机构信息
事务所中文全称北京市永新智财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758202132J律师事务所主任邵伟
执业状态:正常办公电话63611777
事务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10层B100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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