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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标准按面积还是人头(拆迁算房子的面积补偿)

中国法学 2022-12-29 09:12:03 拆迁知识 77 0

拆迁算房子的面积补偿?

拆迁算房子的面积补偿包括楼层,通常按照合法面积计算。具体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一、一般规定

拆迁补偿标准按面积还是人头(拆迁算房子的面积补偿)-第1张图片

l.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层高2.20 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5.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米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6.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二、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

征收房子是按户头补偿吗?

笔者在乡镇从事过房屋拆迁工作,说说笔者本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情况吧。本回复的主要内容是: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征收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农村房屋的主体补偿款、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搬迁搬家费及奖励等按政策算账后补偿给房屋产权人;农村房屋拆迁后的住房安置,与房屋产权人的家庭成员直接相关(继承的特殊情况除外),应根据安置对象的性质和数量计算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由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主要按市场重置价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将补偿款直接拨付给房屋产权人。几年前,笔者在农村拆迁,因农民多年前就购买了部分国有土地修建了房屋,并按国有土地进行了确权,于是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金额进行了补偿。

二、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主要由两项组成,一项是直接按政策算账后拨付给房屋产权人;一项是先确定住房安置对象,然后根据安置对象的性质和数量计算补偿。

(一)直接算账后拨付的部分,主要是主体补偿款、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搬迁搬家费及奖励,每项当地都有具体的政策,只需逐项计算并核实。

(二)住房安置部分。这需先确定安置对象的性质及人数,然后按当地政策进行补偿。

(1)确定住房安置对象。一是被拆迁房屋产权人同一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农业人员为应安置对象,城镇户口为特殊安置对象。二是按产权划分继承的房屋,城镇户口的共有产权人均特殊安置对象。

(2)计算安置补偿。特殊安置对象不能选择建在集体土地上的还建房,也不能选择另行选址建农房。若是限价商品房或货置,应安置对象按政策标准进行计算,特殊安置对象将按一定比例打折(笔者这里是折半计算)。笔者这里货置时,应安置对象若为每12万元,那么特殊安置对象为6万元,然后按各类安置对象的人员总数计算货置款。比如,张三一家,应安置对象为4人,特殊安置对象为1人,那么全家的货置款为54万元。

综上所述,拆迁征收房屋政策性非常强,并不是单纯的以户口进行补偿,需分土地的性质以及住房安置对象的户口性质和数量等,分门别类按规定进行补偿。欲感受“三农微耕机”犁开土地的更多乡土气息,敬请关注@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衷心感谢阅读和点赞。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苏州民房拆迁补偿和户口人数多少有关吗?

苏州民房拆迁补偿和户口人数无关,拆迁补偿和合法面积认定有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分类、用途认定、合法面积认定、计户规则,租赁房屋、落实政策房屋的补偿,基本居住需求保障,安置房过渡期限等规定由姑苏区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实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化管理,推行补偿协议的网上签约。

人口和拆迁安置补偿有关系吗?

先给你看个例子

泉水村的拆迁户老李和老罗家宅基地大小相近,但是老李家有5口人,老罗家有6口人。这些日子每到吃饭时,老李就在饭桌上念叨说,跟老罗家相比,家里少一口人,拆迁补偿款少了一大块,遗憾之情溢于言表。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的吗

其实,拆迁补偿款不是按照人头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宅基地来进行补偿的。就北京市的情况而言,根据2003年市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以及2001年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第3条、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价主要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以及宅基地面积三者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都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有所规定。

因此,拆迁补偿款的多少与人口数目的多少是没有联系的。但是由于拆迁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共有人员应当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合理分配,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认为各共有人拥有同等的份额。所以,老李家能够获得多少补偿款要看他家宅基地的大小。当补偿款总数一定,在进行分配时,5口人的老李家人均分得的补偿款反而比有6口人时人均分得的补偿款多一些。

另外,其他地方也了类似的规定,比如,上海市2011年颁布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就对当地的房屋补偿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说明。第13条指出,对建制撤销的居住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时,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第14条指出,对建制不撤销的居住房屋进行货币补偿时,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价格补贴)*房屋的建筑面积。

国家征用土地青苗和附着物土地面积是按实际面积还是按投影面积计算?

首先,说明一下:土地面积的计算都是按正射投影面积计算,该面积也就是实际面积。

另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按面积计算,也可按实际数量计算,比如征收2亩土地(该面积为正射投影面积),其地上只有20棵桉树,假设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不存在青苗补偿费)共计4000元,则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计量单位可以说是200元/棵桉树,也可以说是200元/亩。因此,征收土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与土地面积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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