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和婚前房产公证如果一方不愿意结婚还有效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以及婚前房产公证如果一方不愿意结婚还有效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婚前贷款买房,公正有用吗
要结婚了,恭喜啊!结婚就是一起过日子啦,将来就是一个锅里搅马勺,一个床铺打滚,就是“一家人”了,在一个家里过幸福的日子了。
婚后,合法夫妻财产是一体的,除非事前进行公证。然而婚前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分你的和我的,所以婚前进行房产和财产公证,会使双方心里留下疙瘩,这极大地不利于两口子齐心过日子。
如果是初婚,毕竟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建议不要进行公证,免得在结婚前就分别在心里留下裂痕,将来过日子那就别扭了,矛盾越来越大,最后基本就得离婚拜拜。结婚不是以离婚为目的的,最好别埋下隐患。
如果是二婚,以前各有子女,那么婚前公证就是必要的,明确各自财产,对于二婚人士是重要保障,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今后双方财产才是共有的,这能很好地避免接下来的的利益牵扯。
婚前房产公证如果一方不愿意结婚还有效吗
婚前财产公证如果不结婚无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由于双方当事人至今尚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致使该协议无法生效并实际履行。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前约定赠予女方,进行公证。该赠予协议是否有效是否排除了男方的任意撤销权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前约定赠予女方,进行公证。该赠予协议是否有效?是否排除了男方的任意撤销权?
可以这么做。协议自然是有效,也排除男方的任意撤销权。
一般来说,最有效最直接的便是产权加名。但因为抵押贷款,客观上无法进行加名。所以退而求其次,只能通过赠与公证来解决。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来说,只要没有完成过户,那赠与人便任意撤销权,随时可以撤销赠与。当然,《合同法》同样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排除了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得以保障受赠人的权益。另外,若是日后具备办理加名条件,男方拒不配合加名的,那作为受赠人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加名的问题,确保权益不受损失。
婚前还建房需要公证吗
关于这个问题,婚前建房需要公证。在婚前建房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明确房产的归属和财产份额,然后进行公证备案。这样可以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避免日后出现财产纠纷。
婚前协议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只要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是合法的,切实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那么此时男女双方是有权利基于财产等问题签订婚前协议书,而该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另外,一份有效的婚前协议,在协议内容中一般包含有以下这8点要素: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双方对一方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
3、双方对婚后家庭消费开支的分担;
4、家庭重大事宜的决策;
5、夫妻的忠诚义务;
6、一方的过错责任;
7、协议的生效条件;
8、双方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婚前到底有没有必要做财产公证
先看几个例子。
例子一:晓刚与丽丽恋爱3年,在月亮湾小区看中一套房子,准备买下结婚。丽丽毫不犹豫地把自己多年的积蓄8万元交给了晓刚用来买房,她根本没有往坏处想,更没有找什么证明,搞什么公证。房子共花了20万元,后来房产证也办下来了,房产证上仅有晓刚的名字,丽丽根本没有在意,觉得一家人写谁的名字都行。结婚后一年,孩子出生。晓刚不让丽丽去上班,只让她带好孩子,晓刚辞职做起了水果生意。虽然很累,但是收入还很不错。看到丈夫整天早出晚归养家糊口,丽丽心里不落忍,就从老家找了一个叫芳芳的姑娘来帮助带孩子,她自己也做起了化妆品店生意,贴补家用。后来,晓刚的生意越做越大,经营的摊位也扩成6个。丽丽根本不是经商的料,生意赔了以后就关门了,又回家当起了全职太太,保姆芳芳也离开了他们家去帮助晓刚做水果生意了。丽丽每天除了做家务,接送孩子,就是逛商场,看电视,玩手机,非常悠闲自在,对丈夫生意上的事从不过问。有一天,一个朋友告诉丽丽,晓刚和芳芳的关系有些不正常,这时她才引起了警觉。几次吵架后,双方陷入了冷战。晓刚根本不回头,仍旧与芳芳打得火热,有时彻夜不归。丽丽没有办法,只好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晓刚返还其支付的购房款8万元。晓刚根本不认账,说那套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买房子的钱全是他支付的,房子的产权人也是他。最后,法院判决晓刚与丽丽离婚,同时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丽丽的诉讼请求。
例子二:丽君和丈夫进远结婚后,婆婆一直惦记着她的陪嫁钱。婆婆经常对丽君说家里经济条件不宽裕,希望丽君把她的陪嫁交给婆婆保管。丽君找到自己的闺蜜悄悄商量此事。闺蜜在这方面很有经验,***律师拟份协议,不要弄成赠予,然后再与父母签份协议,说明陪嫁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丽君觉得闺蜜说的对,于是便照办了。婆婆没什么文化,觉得只要钱到手了,就可以随意使用了。进远的弟弟正要买车,老太太就把这20万元用了。小叔子是个不成气的败家子,花了父母许多钱,把他们的积蓄都折腾得差不多了,又盯上了嫂子的陪嫁钱,丽君知道此事后十分生气,感觉小叔子是个无底洞。这还不算,婆婆又开始算计起丽君的陪嫁房。丽君和进远现在住的新房,是丽君婚前全款购买的,娘家还给了丽君一套陪嫁房,原本以为这样在婆家腰杆能硬起来。婆婆说:进远他弟到结婚的年龄了,你的陪嫁房也别出租了,过户给他做婚房吧!丽君听后又好气又好笑。小叔子平日里不务正业,脾气还很大,对嫂子也很不尊重,凭什么给把房子给他,丽君立即就拒绝了婆婆。婆婆吃了闭门羹气不打一处来,说:“当初把你娶过来,就是看中你家庭条件好,能帮我们家。现在你弟弟急需房子,你宁愿出租也不给他,要你有什么用?”听了婆婆的话,丽君感觉透心凉,原来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算计。一周后,丽君回了娘家,请律师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直接寄给了进远。这时候,当初拟的借款协议就有用了。律师告诉他们,因为房子和陪嫁房都属于丽君的婚前财产,进远分不到一分钱,而且由于20万元属于向父母借的钱,因此婆婆一家必须返还,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例子三:郑女士与马先生相爱多年,准备登记结婚,但因为有一些顾虑,双方都对结婚一事犹豫不决。郑女士与马先生两人都曾有过一段婚姻。郑女士离异后,独自经营着一家公司,名下有房产、基金以及股票等财产;但马先生是净身出户,名下的财产很少。而且郑女士与马先生两人都有各自的子女,考虑到未来两人婚后财产归属可能出现变动,担心会因此导致两人及双方子女的不和睦,于是迟迟没有登记结婚。***律师好友告诉郑女士:遇到这种情况,为了免除后顾之忧,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经过反复商量,两人决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对于约定的内容该怎样写等问题根本不了解。律师告诉他们:婚前财产约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约定所涉的婚前财产状况;明确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的约定,可约定为一方所有,也可约定为双方共有;如一方财产的变更需要另一方配合协助,则另一方须尽到协助的义务;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办理了公证之后,两人顺利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总结:
1.对于有钱人来说,在结婚之前有一道程序,叫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了,以后如果婚姻失败而离婚的话,这部分公证的财产还是归当事人。现在离婚率很高,而很多的夫妻因为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离婚时无法证明财产是谁的,所以会被当作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果你自身是明星或者企业家,自己好不容易赚了很多钱,婚前公证就非常必要。此外,还有几类人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再婚者;男女双方贫富差距悬殊者;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准备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者。婚前财产公证等于买保险,这并不是对婚姻的亵渎,毕竟以后会发生什么没人可以预见,而且许多财产都是父母一辈子攒的,如果轻易让给别人是对他们的不孝。真有那么一天,和平分手总比不欢而散好。如果到老去时身边依然是对方,相信我们都忘了这件事,公证就变成一纸空文。总之,在结婚前多一些理智,并不是坏事。
2.如果你是普通人,那就没有什么必要了,毕竟公证的费用也挺高的。对于普通人来讲,因为两人结婚时的情况都差不多,家里也很少有非常贵重的财产,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即使双方收入较大,但也不像企业家、明星那么大,婚前做财产公证反倒会让对方觉得你是故意防着他,说不定会因此而产生隔阂。另外,婚前财产公证其实指的是一些产权不能明确的财产,而像房子、车子等不动产,如果你是在婚前购买的,哪怕是离婚了还是你的。而对普通老百姓来讲,这两样东西是最重要的,它们根本就不需要公证,所以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基于此,普通的新婚年轻人,最好不要做财产公证。
3.婚前财产公证往往意味着双方信任度不够。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的不忠,或者说一开始就觉得自己的感情会破裂。当然,这么理解并不一定正确。目前在国内,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比较深,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非常低。“谈钱伤感情”,按照传统观念,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可能不利于夫妻感情,夫妻双方可能也会认为互相留了个心眼,从而会不利于婚姻稳定。谁都希望自己的婚姻从一而终,结婚也不是贪图你的财产,在婚前就铺好了离婚时的后路无法让人接受。提出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行为是一个无声的信号,那就是你依然把我当外人。既然对未来没有长远的信心,何必还要结婚呢?因此,做婚前财产公证要慎重,千万不要让对方心生出一种你防着他的感觉,日后婚姻才能走得更远。
4.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有重要的作用。
如果婚前女友向你提出财产公证,你会不会觉得她不真爱你
如果婚前女友向我提出财产公证,我会觉得这个女孩子很好,因为我的房子和财产肯定比她的多,能主动提出财产公证,说明这个女孩子不物质,值得拥有。
关于婚前协议不公证是否有效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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