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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调解是自愿的吗为什么有的患者说医疗纠纷必须到医调委)

中国法学 2024-03-09 23:03:27 律师事务所排名 74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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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纠纷应该找医院什么人该怎么办

我把亲身经历医疗纠纷的一些相关事宜分享给有需要的人:

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第一件事是封存病历,切记!如果未住院,任何诊疗手续处方单等,总而言之就是能证明医疗行为的一切材料都要保存好,并拿到手(防备医院篡改病历,这是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的一贯伎俩。)

第二.投诉至医院医务科,事实上这个地方去了也就是走过程,你想在医院内部能对患方作出公正的裁决吗,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投诉至卫计委(医政股),这个部门虽说名义上是卫生监管部门,但实际上是医院的保护伞。在这里提醒各位:不要作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卫计委内部医学会做的绝大多数偏袒医院方,对患方极为不力。

第四.走诉讼程序,去法院起诉。

第五.如果当地有医调委也可以去那里解决。

第六.上访,这也是解决此事的一条途径。

有不明白的网友可私信,愿为您助一臂之力,

二级医院中处理医疗纠纷的科室应该叫什么名字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

二级医院不设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医疗纠纷处置应该还是在医务科,科室内可做适当分工!三级医院设有医患沟通室,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一般是政府设立的组织

调解是自愿的吗为什么有的患者说医疗纠纷必须到医调委

医院的医务科调查部门形同虚设,相当自己打自己的脸,当时见说话很暖心,你走后死都不理你,无语?你打官司拖死你,普通老百姓那有那个精力?

医调委是什么机构

全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医调委具备官方性。

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是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保险机构和医患双方之外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

1、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3、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4、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5、向患者及其家属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和服务;

6、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医疗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医调委内设接待受理部、调解部、指导部、综合部,下设部分工作站。

医疗医患纠纷的处理步骤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

1、和解(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诉讼

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最高法院规定,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并不仅只是个程序上对当事人的安慰,给一个平息不满情绪的缓冲,而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因为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无疑等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就等于法院的判决,因为没有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但不能胜诉,你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而过去的医疗事故鉴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鉴定委员会常由当地的医疗专家组成,由其进行鉴定,无异于让他们自己给自己鉴定,其公平性大打折扣,患者也很难相信。

医疗纠纷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调解是自愿的吗为什么有的患者说医疗纠纷必须到医调委)-第1张图片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医生是医院的主宰,是患者的上帝。可以说是掌握着患者的命运,有的医生往不认为自己是给患者治病,为患者服务的,而是患者有求于自己。

3、坚持过错原则

这里的过错原则,不仅是在对患者治疗中的过错,包括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即在履行医疗合同中违反了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即属于有过错。实质上就是合同约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合同的某一方违反了合同原则,就要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

三、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应由提出异议一方交纳尸体检验费。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6、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鉴定的一方,应先向市医学会交纳医疗事故争议鉴定费。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提出鉴定方支付。

7、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8、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9、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如何申请医调委解决医疗纠纷

因为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所以就需要借助医学或司法鉴定结论来认定责任及划分承担赔偿的比例。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经法院初步开庭,中级法院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取得鉴定结论后,再次开庭审理将有很长的诉讼周期。

为使患方能获得客观公正的、不受干扰的专家的医疗评定结论并及时得到赔偿,在律师受理案件时就向委托人介绍通过医调委来处理纠纷这一方案,由律师代为进行与医方的调解。律师通过向医调委提交患方的证据、医学专业知识和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材料,争取与医方达成调解意向,使患方得到快速获得赔偿的机会。

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局没有隶属关系。由委员会成员作为第三方来依法调解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的矛盾,能够使医患双方都信任。医调委在医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可随时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其调解结果受法律保护。

医调委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医疗纠纷不收费,但只受理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的纠纷。

医疗事故,家属要怎么跟医院解决

过于你的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第一,要看你在那家医院了,在小一点医院处理起来快,医院也愿意尽量处理掉,假如在大医院,你是平民靠边站,医院嘴大,你嘴小,全部是狡辩,推脱责任,医院不怕你闹,闹了抓起来,医院说叫你起诉法院,你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医院不怕,第二,医疗医疗起诉不是那么简单的,要经过漫长的等待,起诉费,律师费,鉴定费,没有个几万搞不定,赢不赢还是一回事了,打官司有风险,输了几万块钱泡汤,赢一点点或判个医院赔偿个百分之10-30的,基本上差不多挣一点点,有什么必要,生活在中国就算你遇到个坏医生你也没有说理的地方,医院玩的手段你起诉吧,医疗纠纷只有遇到的患者才会明白,里面水太深,假如小小的医疗纠纷我建议你就忍气吞声,假如你不是为了钱,为了找一个说法,可以起诉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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