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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后怎么调解)

中国法学 2024-03-10 14:03:18 法规热点 55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后怎么调解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只签调解书不签谅解书可以吗

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告与被告人之间只就民事赔偿部分签订调解书,不向被告人出具谅解书,不可以。因为签订调解协议,只能证明被告人已经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不能证明被告人已经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无法被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事诉讼法第212条内容是什么

第212条的内容是: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摘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订版(2021年12月24日修订)。

法院寄给我的调解书我不签收

一般有以下三种见解:第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民诉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在黄某拒绝签收调解书的情况下,双方原先达成的调解协未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当以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达成的协议作为判决依据作出判决。理由是:民事案件主要是人民法院运用法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就是其对自身所享有的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根据私权自治的理论,当事人在法院主持调解中所达成的协议,就相当于解决他们民事争议的一种“合约”。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判决。第三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和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上述规定,被告黄某拒绝签收调解书并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向双方送达。

民事调解书被告人需签收吗

民事调解书不仅需要被告签收,而且需要被告同意其内容。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后怎么调解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书(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开庭后怎么调解)-第1张图片

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什么时候调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或者开庭审理结束后、判决宣告之前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制作调解书,能够及时履行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被告人应认定其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调解不成,应与刑事部分一般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书有执行力吗

具有执行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受害人可以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

经调解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送达当事人后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被告人拒不履行,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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