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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非法侵占他人财产100万罪要判几年

中国法学 2024-03-08 22:03:57 法律知识 293 0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会把别人的钱和东西据为己有。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侵占他人财物1000元是违法的,是犯罪的。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我为中国法学期刊网编辑整理了关于侵占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侵占他人财产一千元违法还是犯罪

非法占有1000元不足以构成非法占有罪,应以治安处罚。

非法侵占罪构成要件

前提

“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类别,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

用合法的方式打理别人的财产。

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依法将财产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保管”财产,即“占有”财产。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理由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如通过购买他人委托的商品合法保管他人财产,民法上因“无因管理”合法持有他人财产等。这里的委托关系不一定有订立的合同。按照日常生活规则,其实合法持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

非法持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是侵占罪的另一种类型。这里需要讨论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如何区分侵占遗失物是否构成侵占罪。应该说遗忘物和遗失物还是有区别的:前一种情况,失主一旦回忆起来,更容易找到或者知道损失的大概范围,财物一般也不会完全脱离失主的控制;后者则不同,即所有人或持有人因疏忽大意而不小心将财物遗失在某处,且难以回忆起遗失在何处并找到,即财物失控。但是,遗忘物和遗失物有一个共同的本质——是财物所有人无意中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另一方面,根据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对失控物的主观心态来界定遗忘物和遗失物,对司法实践意义不大。总之,虽然可以承认遗失物与遗忘物有区别,但基于二者的本质共性,二者都可以成为侵占罪的客体。例如,在遗失财产的情况下,权利持有人可能不知道他的财产是何时、何地以及如何遗失的。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要求拾得人返还,因此很难认定拾得人构成侵占罪(从刑事诉讼角度)。但也不能排除找到拾得人,要求其归还的可能性。此时,如果拾得人拒绝归还,当然也可以构成侵占罪。

持有他人财产状态的法律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或者“持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是合法持有的。如果是非法持有,不存在挪用的前提。如果甲方要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委托丙方交出财物,但丙方全部据为己有,丙方能否成立侵占罪?由于甲方委托丙方保管该财物本身是违法的,且丙方与该财物无法律上的持有关系,甲方无权主张返还该财物,侵占罪保护的法益不是占有而是所有权,故丙方的行为不应成立侵占罪。当然,不设立侵占罪并不意味着C可以自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由于该财物事实上是非法的,属于赃款,依法应予没收。行为人占有其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赃物而拒不返还的,应当成立窝藏罪或者销售赃物罪,而不应成立侵占罪。因为没有法律上的委托关系,行为人不属于合法占有。

对象元素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所谓交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财产,即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是指通过他人的委托或者按照约定或者有关规定,为他人收取、管理的财产。所谓遗忘他人之物,是指本应带走而因遗忘而未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时遗忘在柜台上的东西、去别人家玩遗忘在别人家的东西、打车遗忘在车上的财物等。需要指出的是,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的遗失物,失主对财物失去控制的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不知道遗失的时间和地点。拾荒者一般都不知道,也很难找到走失的人。而遗忘的东西,只是暂时被遗忘了。健忘的人会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失去对它的控制。一般他会很快回忆起遗忘的时间地点,回来寻找,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健忘的人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遗弃物是所有人或保管人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处分、抛弃的财产。埋藏物是指埋在地下用于藏匿的东西,如埋在自家院子里的钱、埋在坟墓里的首饰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文物,地下文物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一般应归国家所有。总之,不管是为了保管还是遗忘的东西或者埋藏的物品,都必须是别人的财产。这里所谓的其他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或者单位的东西,因其他原因委托他人保管或者管理的,行为人非法占有的,应当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他人遗忘的财物虽然可能归国家或单位所有,但遗忘行为只是个人行为,应当对遗忘物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本质上还是属于被遗忘者个人的东西。至于埋藏物,国家和单位一般不会埋在地下藏匿。所以不会有本罪意义上的埋藏物。至于这些属性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可移动的,也可以是不可移动的;它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合法的,违禁品,也可以是赃物;等一下。

客观要素

本罪客观上是一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行为。

1.以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这是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正当的、善意的、合法的手段非法持有财物,就不可能构成本罪。合法占有有多种形式,如接受他人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是,本罪的合法持有,根据刑法的规定,只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代为保管,包括受他人委托收取和管理自己的财产,如存款和临时保管,以及受他人委托无因管理保管他人的财产;既包括他们根据有关规定委托保管的财产,如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应由其监护人保管的财产,也包括他们根据一些合同如借款、租赁、委托、委托、运输、合伙、抵押等而持有的财产。但本单位的财物因职务或工作由他们保管,不属于本罪的财物。如果是非法占有财物,不构成本罪,但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2)捡起别人遗忘的东西。

(3)挖掘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挖掘不能是非法的。一般应该是善意偶然取得。如果是违法的,比如盗窃他人埋在坟墓里的财物,或者明知是他人埋的东西而盗窃,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2.必须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不归还的行为。所谓据为己有,就是要把交给他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视为自己的财产,并作为所有人,擅自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将财产出售或赠与他人,他人出租、消费、抵债并设定抵押使用,但这种处罚不能包括在内。后者的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论处。所谓拒不返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返还他人财物。财产所有人明确提出返还并有证据证明其所有权的,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返还的;或者虽然说是返还,但由于事后擅自处分,实际上无法返还;或者以谎称被盗、遗失等欺诈手段拒绝返还财产的;或者携财物离家出走,拒不归还;或者已被非法处置且拒绝收回或赔偿等。当然,如果行为人最终移交或者返还了财产,或者在他人明确主张返还财产之前,在财产被处分后做出或者承诺了赔偿,甚至擅自处分财产但在他人主张后做出了赔偿等。不应以本罪论处。

主题元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因素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非法侵占他人财产100万罪要判几年-第1张图片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属于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但仍非法据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要构成本罪,还必须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占有目的,如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遗忘物或代管的埋藏物,或要求他人支付代管产生的费用等,逾期不还或意外毁坏、丢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

综上,非法占有1000元不足以构成非法占有罪,应由相应的公安予以处罚。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侵占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中国法学期***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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