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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县最好的,大荔县律师在线

中国法学 2024-03-04 07:03:56 法律行情 1094 0

权与法在利益集团面前苍白无力

2013年,陕西宸宇节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宇公司)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落户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企业履约相关合同手续后,本应该拿到的土地手续却在2015年6月姗姗来迟,因前期大量投资(办公大楼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链几度断裂,没有土地证无法融资,导致企业经营维艰,更可笑的是企业200余亩土地被莫名转至他人名下。

一、招商引资来的企业。

2013年,陕西宸宇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被政府招商引资落户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其法人代表李超(男,汉族,1986年5月4日出生)属一家环保型民营公司。

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大荔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宸宇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签订土地合同征地300亩,该宗土地的出让价5.1万元/亩,共计1530万元,合同约定宸宇公司先期支付1070万元,剩余款项在领取土地使用证时一次付清,并承诺90天办结相关土地手续。宸宇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1070万元,但土地使用权证却杳无音信,直到2015年6月才将其中的92.45亩土地手续办结,剩余二百余亩土地手续一直未办理,至此企业已投资兴建四万余平米工业、办公用房及基础设施,但没有土地手续,致使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融资,资金链随时面临断裂。为盘活资产,无奈之下,宸宇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与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荔科技园产业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签订《委托资产转让合同》,将300亩土地及所有地上工程委托转让,但产投公司一直未履行合同义务,没有成功转让。直到2018年9月12日管委会将本属于宸宇公司尚未办证的200余亩土地作价3720万元登记至大荔县城镇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名下,未向宸宇公司做任何形式通知,宸宇公司也未签署任何文件同意此次交易行为,至此资产委托转让事宜实质上已无法完成,本属民营企业的资产被相关部门违法交易,作为招商引资落户大荔的民营企业为何被如此坑害,到底哪些人胆大妄为恣意违法,恳请政府严查彻查!

二、权大还是法大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权大还是法大?对于建设法治国家中的每一成员——无论是个人或社会组织,都是非常之重要的。法治社会强调法律至上、依法办事。任何形式的权力异化——如掌权者主要依靠个人意志、情感和好恶行使权力或权力的滥用——如超越权力的范围、无权力而行使权力,而不是依法行使权力,都是与依法办事的法治原则相违背的。宸宇公司百思不得其解!

三、披着法律的外衣掩盖非法目的。

1、大荔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9日做出了一份有关宸宇公司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0)陕0503民破1号,并根据该裁定受理产投公司对宸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裁定中认定宸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据此做出受理破产申请,这根本是颠倒黑白,宸宇公司委托产投公司转让资产,对方非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并于2018年9月12日私自将宸宇公司205.59亩土地登记至城投资公司名下,交易价格为3720万元,至此产投公司已经无法履行合同内容,事实上已经违约,所谓到期债务从何而谈,而宸宇公司才是真正受害者,该裁定枉顾事实,违法裁判。

2、大荔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9日做出的裁定书,指定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管理人。而破产申请人产投公司系管委会的下属企业,利害关系不言自明,在破产过程中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其本质上是使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

3、拍卖过程严重违法。宸宇公司管理人2020年10月26日发出竞买公告,公告中对拍卖标的物宗地二的描述为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137057.57平方米,折合约205.59亩。该说法纯粹属于欺诈,宗地二已于2018年9月12日登记至城投公司名下,产权已经转移,如何进行拍卖?这场拍卖就像是给最终的竞买方城投公司量身定做一般,已经没有其他买家敢于竞拍,致使拍卖价格从八千多万降至五千万元,致使宸宇公司利益受到巨大损失!

4、竞买方城投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摘牌成交,根据竞买公告,拍卖余款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后三十日内足额缴入管理人账户,未按时足额缴入款项的将被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但时至今日已过去五个多月,该款项依然未足额缴纳,未采取任何措施。

至此,管委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员违法将本属于宸宇公司土地提前登记给城投公司,然后,再通过法院走破产拍卖程序,由城投公司在拍卖中摘牌,使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巧取豪夺,而大荔县法院在审理此案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相关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强调,要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今年以来,在党中央英明决策下,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场轰轰烈烈地教育整顿活动。一批害群之马被清理出政法队伍深入人心。作为受害者殷切期望活动求真务实,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真正还老百姓以朗朗晴天。

举报人:李超

投诉举报法院工作人员的几种方法

有的地方支持网上立案,审查通过后,也不需要再邮寄纸质材料,有的地方则需要,各地立案庭规定不同,不能网上立案的,则可以邮寄立案,距离不远还可以去现场立案,没有规定必须去现场才能立案,有的地方法院还支持网上行政诉讼立案。

材料不齐,法院应明确告知需要补充什么材料,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出具不立案裁定书,原告不服可以去上级法院投诉或起诉,上级法院审查后,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下发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对不立案裁定书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12309控告。

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立案、不立案也不告知理由、不出具裁定书、故意拖延立案、给立案制造障碍等情况,认为工作人员没有依法办事,可以信访投诉,方法很多。

1、直接打12368找到受理法院或上级法院的信访投诉,外地加区号。

2、访问受理法院官网或上级法院官网,看看有没有互动信访、或公开的投诉电话、邮箱。

3、访问最高法官网投诉,不过需要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姓名才行。

4、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裁定、判决等行为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

5、访问中国法院网,给大法官留言进行投诉,如下图:

最高法立案庭:设立投诉评价入口,对各地不立案问题实时监督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林平实习生田玉

2021年,时值“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在深化司改中,审判机关如何进行业务革新?司法审判如何秉持“法理情”逻辑规则,关照个案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

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特别推出最高法十大业务部门系列专访,借此梳理司法革新的经验和思考,以期探路新时代审判改革。本场访谈嘉宾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

【谈立案难】

仍有个别法院年底限号立案,将设投诉入口实时监督

澎湃新闻

: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立案难”问题得到了有力解决。与此同时,大量案件涌入法院,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保证及时立案?

钱晓晨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改革五年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9543.2万件,与改革前五年同比增加45.75%,当场立案率95.7%。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立案登记制改革坚决、彻底,极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诉讼效率。但也有当***律师反映,有些法院年底为了提高结案率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要求各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切实保证及时立案,使人民群众在立案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强化入口畅通,完善立体化诉讼渠道。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健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办理“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渠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下发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全国法院网上立案功能全部实现,去年网上立案达到一审立案总量的54%。其中,当事人在8小时之外的非工作时段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占全部网上立案申请量的23.6%;非工作日的立案申请,占网上立案申请量的10%左右,更加方便当事人“指尖立案”。通过“键对键”“屏对屏”“面对面”等多种渠道,让人民群众“家门口法院能立案”“足不出户可立案”“一次不跑就立案”。

二是强化改革创新,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2019年底跨域立案服务在全国中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率先实现,2021年初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主体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全部四级法院及专门法院,并向下延伸至人民法庭。跨域立案的案件类型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扩大到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不仅涵盖立案登记制范畴内的全部案件,还扩大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一家中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全国四级法院及1万多家人民法庭通过建立一张“立案协作网”,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家门口起诉”。从2019年8月份部署改革以来,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022件,88.77%的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三是强化精准服务,推动案件“立不立”向立案服务“好不好”跨越。充分尊重各类诉讼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人性化的立案服务。联合司法***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包括立案在内的35项在线诉讼服务。今年1月14日上线后,截至3月1日,5.36***律师申请注册,在线申请立案32.3万件,律师满意度评价达95%。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开通跨境诉讼立案系统,为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等跨境诉讼提供网上立案、委托代理视频见证等服务。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为不会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渠道服务,既有异地跨域立案服务,也有12368热线服务,还在诉讼服务大厅开设绿色立案窗口,加强诉讼服务辅导,帮助他们提交起诉材料。通过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结合的混合诉讼服务模式,让那些善于使用网络应用系统的群体,享有“指尖诉讼”的便利,也让那些不善于或者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特殊群体,摆脱“数字鸿沟”带来的隔阂,更加方便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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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改革以来,我们通过专项督查、常态督导、交叉检查、全面自查、视频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增设不立案投诉功能,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避免投诉无门。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12368热线共接到反映各级法院“不立案”来电98件,对其中信息完整、属于法院主管事由的74件有效投诉向相法院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中国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对外服务系统上,开通满意度评价入口,设置不立案投诉通道,对各地法院不立案问题进行实时监督和全程督办。针对一些当***律师反映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开展切实保证及时立案专项行动。各地法院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开通监督投诉渠道,由立案部门会同监察部门联合开展督导巡查、进行明查暗访等方式,将年底不立案问题一抓到底不放松。2020年12月,全国法院新收案件154万件,与2019年12月同比,增长21.98%,是去年月新收案件同比增幅最高的一个月。事实表明,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问题有了明显改观。

【谈虚假诉讼】

恶意、虚假诉讼等情况明显增多,将细化规制适用标准

澎湃新闻

: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针对个别当事人恶意诉讼甚至虚假诉讼的情况,如何防范和应对?

钱晓晨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在各级法院共同努力下,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但也应当看到,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新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情况明显增多。特别是虚假诉讼案件逐年增加且花样不断翻新。有的炮制虚假诉讼骗取他人财产,侵蚀社会诚信体系;有的利用虚假诉讼打击竞争企业,损毁企业家信誉;有的借虚假诉讼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危害市场主体交易安全,甚至引发金融风险。凡此种种,都极大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破坏了正常诉讼秩序,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为此,人民法院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大力推进诚信诉讼制度建设,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一是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推进诚信诉讼。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或者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的若干意见》《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今年3月,再次会同最高人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为各地法院规范和制裁恶意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严惩虚假诉讼犯罪提供法律依据。我们也正在研究出台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审判实务指引,细化各类虚假诉讼识别要素和处理手段,拟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更好指导各地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各地法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有益措施,依法应对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河北、浙江等七家高院分别单独或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发布多份指导意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一定成效。海南等地法院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承诺书》,并要求其签署《诉讼诚信保证书》,提示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法律后果。

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加大虚假诉讼识别力度。我们已经研发虚假诉讼立案辅助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关联案件检索等手段,建立“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的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强化虚假诉讼防范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目前,该辅助系统正在北京、湖北武汉等地法院进行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国法院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执行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分析研究,找准问题产生的源头和规律,确定虚假诉讼识别要素和方法,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完善与刑事司法程序衔接,形成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合力,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诚信诉讼秩序。

责任编辑:钟煜豪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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