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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法律(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中国法学 2024-03-09 20:03:40 法律知识 95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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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法律(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第1张图片

***律师解答:

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租赁合同到期;房屋存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和健康的缺陷;承租人未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经催告仍不支付租金的;房子损坏或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律师介绍:

"身份信息

姓名:林国栋

性别:男

民族:汉族

执业机构: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49635

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号

A20024400001254

执业时间

2003-07-10

毕业院校:华东政法学院

所读专业:刑事司法

最高,学历:本科

取得,学历时间:最高学位

取得学位时间

本年度注册情况

2018考核过程中

奖励信息

行业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或授予称号)

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其他经常务理事会认定应当记载的奖励信息

天河区2005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在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多次获“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警示信息

其他经惩委会认定应警示的行为

擅长领域: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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