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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房产代位继承纠纷最新规定)

中国法学 2024-03-25 22:03:55 律师咨询 980 0

其实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房产代位继承纠纷最新规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房产代位继承纠纷最新规定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

原则上代位继承人没有代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分限制。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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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1)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4)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被代位人的继子女可否代位继承呢?对此现行法和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子女与养子女不同。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因此,被代位人的养子女为被代位人的拟制血亲,可为代位继承人。而被代位人的继子女不为被代位人的血亲。因此,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继子女应只有权对其生父或生母代位继承,而不能对其继父母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是否应当限于被代位人死亡时已存在的晚辈直系血亲?一般认为,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出生或受胎的,或被收养的,均可为代位继承人。因为继承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

3、代位继承有无代数限制?我国现行民法典上对此问题未做明确规定,伹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采取无限制说,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孙女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丧葬费吗

不可以。

遗产可能可以代位继承,但丧葬费不是遗产,是给死者安葬的费用。

那么葬礼是谁出的钱,丧葬费就归谁。

至于所结余部分孙女有没有份,个人意见是看孙女在安葬过程中是否出力,正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丧葬费在抵偿出资者出资部分后,剩余的应该抵偿出力者出的劳力才对。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但是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遗产。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所以代位继承有几个特点

一是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也就是爷爷死之前爸爸就死了。

二是代位继承继承份额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份额,也就是爸爸应该继承的那个份额。

三是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爸爸的后代,包括孙子,曾孙等。

为什么孙子有代位继承祖父遗产的权利,却没有赡养祖父的义务

感谢邀请!你的问题,暴露了你更多关注了继承法,忽略了对婚姻法的了解。1、婚姻法中孙子赡养祖父的规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能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继承法中孙子代位继承祖父遗产的权利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从上述两部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祖父的遗产;同时,孙子也有赡养祖父的义务。更多资讯分享,欢迎“关注”!

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您好!目前继承方面具有较强参考意义的法律法规有《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还是有不同差异。

第一,房产类型是什么?是否可以继承?

总体来说,基本原则是有产权就可以继承。下面列举几种特例:

1、公租房等房屋:这类房屋产权归属于国家,个人仅有使用权,所以这类房屋无法继承,只能办理承租权转让手续。

2、小产权房:这类房屋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也无法继承。

3、特殊类房产:有些房产虽然可以继承,但是后续的买卖、使用会有限制。

具体情况可以参见下面这张表:

第二,确认继承方式

如果确认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下面判断继承方式。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前提是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均是合法有效的。

1、遗赠扶养协议:通常协议中会注明财产分割方式和受遗赠人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如果受赠人已经履行所有的权利义务,则可以依据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受赠人未履行权利义务,则可以由遗赠抚养协议中指明的监督人、或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近亲属、或被继承人所在的居委会等机构起诉;最终将会根据法院判决执行财产分割。

2、遗嘱继承:如果遗嘱真实有效,则财产分割按照遗嘱执行。

3、法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则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世,则财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分。

三者的优先为: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并确认“在上述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方式”。

第三,确认继承操作办理方式

1、如果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财产受益人对财产的分割方式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财产受益人开具以下材料,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在公证员面前接受或放弃继承权,公证员开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凭公证书进行房屋产权变更。

2、如果所有法定继承人和财产受益人对财产的分割方式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只能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继承人凭法院判决书进行房屋产权变更。

3、其他方式使用范围比较小,成功率也比较低,就不做展开介绍:

(1)人民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至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即可过户;

(2)不动产交易大厅直接过户:如有公证遗嘱,可尝试直接过户(但受制于各地政策法规不同)

最后提醒:房主死亡后,房产一定要及时办理继承,如果房屋产权不变更,会影响房屋后续的买卖、处置、抵押等;同时,也可能发生转继承等财产外流的情况。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民法典规定遗产可以代位继承,七大姑八大姨都跑来抢遗产怎么办

遗产不是抢的,是合法继承的

什么是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原《继承权》代位继承只有第一款,《民法典》增加了第二款。

对第一款代位继承好理解,就是父亲早于爷爷奶奶死亡,当爷爷奶奶去世时,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不仅如此,母亲早于姥姥姥爷病世时,当姥姥姥爷死亡时,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

有人可能说一个外姓人的外孙子女,哪有资格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

这是某些人的说法,但法律规定确有资格继承。

七大姑八大姨抢遗产,抢就给呀?抢不给,合法继承才行。

七大姑继承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别以为出嫁女没资格。她们是爷爷奶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不是抢,完全有权合法继承。别人剥夺七大姑继承非法,七大姑告他。

还有哥兄弟死了,没有后代也就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七大姑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哥兄弟的遗产。

八大姨作为姥姥姥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完全合法正当。有些人欺负自己的姐或者妹。剥夺他们的继承权是违法的。

除非存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丧失继承权的五种情形或者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的情形,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一个姨死了,没有子女,八大姨可继承她的遗产。

一个叔叔或者伯父死了,叔叔或者伯父后死没有后代。七大姑先死,七大姑的子女可代位继承你叔叔或者伯父的遗产。

同样八大姨死于舅舅前边,舅舅后死,八大姨的子女可代位继承舅舅的继产。

七大姑八大姨继承不能乱套。七大姑不能继承八大姨的遗产。八大姨也不能继承七大姑的遗产。

同样,七大姑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八大姨的遗产,八大姨的子女也不能代位继承七大姑的遗产。

继承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没人了,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继承,七大姑八大姨轮不着得后后。

代位继承发生在什么情况下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

4、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房产代位继承纠纷最新规定)-第1张图片

5、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6、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全部遗产。

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http://www.sifalu.com

关于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房产代位继承纠纷最新规定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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