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律师拆迁 正文内容

民事诉讼执行申请期限(上诉期限是多少天)

中国法学 2024-03-12 00:03:34 咨询律师拆迁 559 0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民事诉讼执行申请期限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民事纠纷,不服法院判决,想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是多少天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民事纠纷,不服法院判决,想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是多少天

当事人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对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有错误,只能申请再审,不能提起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比对裁定的上诉期限长,是因为判决是解决民事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较大;规定对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比判决的上诉期短,是因为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性问题,这些问题比较简单,一般不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影响较小。

附:《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双方都不上诉,强制执行从什么时候开始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于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履行的行为。强制执行必须有两个前提:

一是法律文书已生效并超过了履行期。

二是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有关机关移送执行。

只有这样,人民法院才受理执行,然后才能够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法律文书并没有生效,而是有一定的上诉期。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上诉期间上诉的,那么该法律文书就不生效。只有等到二审结束后,法律文书才能够生效。

并且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判决的时候,都会注明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在该期限内,另一方当事人即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当该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强制执行的条件,那么就会立案受理进入执行程序,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就可以强制执行了。

执行复议结案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强制执行多长时间可以向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是2年,适用

诉讼

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

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终结执行,终本执行,执行终结,中止执行,有何区别执行有没有期限

一、先说说执行期限。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胜诉方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执行局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这是强制执行的第一个期限。

强制执行应当在六个月内执结。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执结的报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多数情况下,半年没有执结的,会以终本形式结案。

二、终本,也就是终结本次案件。一般来说,六个月不能执结的案件,执行局会做申请人的工作,要求申请终本案件。终本,也就是执行案件的暂停。今后申请执行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恢复申请。

三、中止执行:实际上就是在一定条件下的的暂停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终结执行。就是永久结束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在法定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后者则导致执行程序最终结束。

民事诉讼执行申请期限(上诉期限是多少天)-第1张图片

五、进入执行程序后,只要被执行人不死亡,申请人不主动放弃,法院不裁定终结案件,原则上对被执行人的追责是终生的,不要以为拖一阵子就没事了。

五、结案。如果申请人的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或者双方经协商做了让步一次性付清,案件实际上已经执行完毕,这时可以办理结案手续,这个案子就是真正画上句号。

什么情况下会成“老赖”老赖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典型案例

王某,私营业主。近日,因担保合同纠纷,成为一宗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经法院判决王某需支付债权人100万元款项。案件正在进行阶段,王某的个人账户被查封,账户上的50多万也被法院冻结,划扣给债权人。因为资金短缺,王某企业经营困难,履行还款的能力更差了。为了能尽快还清债务,缓解企业运营压力,王某决定出国跟一家外企谈判,拟定长期合作。

王某接连出境数次,被债权人知晓,债权人以出国旅游高消费为由向法院报告,申请强制执行。其实王某多次出镜是为了考察业务,进行商业洽谈,加快合作进度,他出国的钱也是四处找亲朋好友借来的。执行法官组织调解,让王某尽快还钱,否则将会被列为失信人。王某知道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进了老赖“黑名单”,就将会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不能乘坐飞机出国,合作项目也将泡汤。王某很苦恼,他很想知道:什么情况下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的期限是多久?

案例剖析

根据2017年5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哪些财产会受到影响?想知道怎样才能消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历史吗?“六度信用”实时更新失信资讯,帮你解决更多失信疑难。

想了解更多老赖失信资讯,可点击关注“六度信用”,这里每天都将为您更新最新失信资讯。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民事诉讼执行申请期限和民事纠纷,不服法院判决,想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是多少天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相关文章

欢迎 发表评论:

test